相关链接:关于四川省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解读
图解|四川省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聚焦四川2021年度审计整改报告:已整改问题金额156.76亿元
聚焦四川2021年度审计整改报告:“非粮化”等专项审计问题得到整改
——2022年11月30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四川省审计厅厅长 陶志伟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受省政府委托,现就我省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省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统筹。省政府每半年召开省长办公会、每季度召开联席会,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上半年省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了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住宅维修资金、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等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整改问题。审计厅印发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办法和结果认定办法、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等,完成审计整改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对审计查出问题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对整改进度实施过程监控,落实“整改不结、问题不销”闭环管理,在全省组织集中开展审计整改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推动。
(二)强化责任落实。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审计整改要求,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党组会或专题会议等方式进行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分类施策,倒排工期,推进整改落实。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采取下达整改通知、开展约谈督导、完善管理制度、出台工作指南等方式推进行业整改,深化耕地保护、困难群众救助、就业资金、医保资金等21个方面治理,积极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行业治理效能。
(三)强化贯通协同。更加注重部门之间、监督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横向协同,最大限度凝聚审计整改合力。审计厅配合协同省人大预算委、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对部分单位开展“穿透式”预算审查监督,与财政厅、省国资委等联合发文开展严肃财经纪律整治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省委巡视办、省政府督查室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纳入巡视监督、政府督查的重要内容,并向审计机关及时反馈相关情况。省纪委监委加强审计移送线索办理,对未办结问题线索实行建账督办,确保审计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的办理质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底,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采取收缴、追回或归垫资金、加快资金拨付、盘活存量或闲置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56.76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548项。总体看,今年的审计整改质量进一步提高,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正按计划推进。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财政厅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建立问题管理台账和定期报告机制,会同相关单位分类采取措施、分解问题清单、压实整改责任、实时跟踪进度,推进整改落实。
1.关于决算草案个别事项编报不准确问题,对预拨经费已收回8099.2万元、正式列支5679.28万元,在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执行情况中少报的省对下交通建设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在2021年省对市(州)转移支付决算中反映。
2.关于财政支出绩效不高和分配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已有2项专项资金拨付或使用3.13亿元;已修订印发省级财政乡村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7项制度,其余制度正在研究制定中,收回多安排或向不符合条件对象(项目)安排的资金1259万元。
3.关于市县财政监管不够到位问题,已督促相关市州通过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等方式使用闲置债券资金32.87亿元,通过调整债券资金用途、收回使用不规范债券资金等方式整改16.06亿元。督促36个市县整改虚列、无预算、超预算支出56.76亿元,26个市县通过加大盘活力度、收回财政等方式整改未清理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3.16亿元。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财政厅召开全省整改工作部署视频会议,集中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会同相关单位采取加强预算执行和预算编制管理、建立定期督导机制等措施推进整改。各具体责任单位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通过加强调度、现场检查、约谈等方式推进整改落实,教育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乡村振兴局将审计整改与“穿透式”预算审查监督指出问题整改一体推进。
1.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够到位问题,财政厅召开全省会议部署严控一般性支出,对省级开展专项检查,并举一反三,严控今年预算执行,从严从紧安排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对重点、刚性支出预算管理加强督导,会同相关单位加快基建、政府采购等项目执行进度,对执行进度不好、结转金额大的项目在安排2023年预算时予以扣减。
2.关于部分领域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有2个单位对涉及政府采购项目围标串标问题的27名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2个单位修订完善采购管理办法等4项制度;涉及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问题的单位已上缴财政或纳入预算管理275.36万元完成整改,涉及“吃空饷”问题的单位已收缴资金231.62万元;11个单位已清退超标准发放的未休假补助和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126.12万元,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完善培训费或会议费管理相关制度。
3.关于预决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5个单位已上缴非税收入533.23万元,23个单位完成往来款清理5.13亿元、清退各类保证金265.75万元、修订往来资金管理等13项制度,288个单位追加预算已全部纳入绩效监控。
4.关于财政性资金管理决策不规范问题,3个部门制定印发了“三重一大”制度,6个部门正在起草完善集体决策办法等制度。
(三)重点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乡村振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促进粮食安全生产审计的问题。农业农村厅召开全省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联合财政厅、四川银保监局对农业政策性保险承保和理赔操作流程进行了规范。自然资源厅制定完善四川省新增耕地核定办法、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导则、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全流程规范土地整治等项目管理。相关市县党委、政府145次专题研究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对153篇审计报告、综合报告、信息专报等提出办理要求。截至10月底,各地促进治理撂荒耕地68.51万亩,治理“非农化”增加耕地1.41万亩,“非粮化”耕地改种粮食20.48万亩;加快47个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建设和维修,畅通断头渠15.11公里,增加耕种灌溉面积1.97万亩;收回、盘活、促进拨付资金3.21亿元,健全完善耕地保护、资金管理、土地流转管控、撂荒地整治、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等方面规章制度213项。
(2)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审计的问题。省乡村振兴局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印发四川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风险提示清单,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加强对凉山州的督促指导,确保凉山州6个国家重点帮扶县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目前,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19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94个,制定完善25项规章制度。通过完善产业发展制度、明确产业发展方向、盘活闲置资产、修订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等方式增强产业发展带动功能;促进兑付脱贫人员创业补贴、教育特别资助等各项政策性补助1562.69万元,督促被审计单位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及时将79户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监测。
2.关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民政厅成立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省、市、县三级民政系统开展行业治理;制定养老、儿童、社会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4个专项方案,同步设立5个排查整治专班和1个巡查暗访专班,对21个市(州)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目前基本完成整改,通过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等方式整改11194人,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人员6907人,追回违规资金1028.86万元,加快资金拨付使用、收回多余资金等3.61亿元,推动各级建立健全制度74项。
3.关于教育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教育厅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组织对各市(州)、有关高校和单位2017年以来承担教师培训任务完成情况,以及13个市(州)农村校舍安全补助资金、义务教育薄弱改善补助资金等方面问题开展全面核查,通过对各地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将相关资金使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已出台省级教育财政性资金分配管理决策程序规定等4项制度,正在研究制定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国培”“省培”项目实施细则等12项制度,收回、上缴培训项目结存资金、未使用专项资金等9071.55万元。
4.关于就业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召开审计整改部署会,印发做好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四川省“十四五”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2022年度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组织对2019—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支出情况、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带薪脱岗情况开展清理,健全完善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统计调度通报机制,督促各地整改落实。截至9月底,全省完成培训53.42万人次,支出专账资金6.2亿元,服务期未满的125名“三支一扶”违规借调人员已全部清退返岗,将于年底前完成11所建设期满院校验收评估。
5.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厅修订《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建立全省统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服务平台,强化住宅专项资金监管。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具体问题,通过印发整改通知、月度通报、重点推进、个别约谈等方式,督促各地整改落实。相关市县通过摸底调研、建章立制等方式及时调整或新制定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已催收追缴应交未交、违规占用、违规套取资金5.05亿元,归垫超范围使用资金等12.15亿元,推动建立健全制度25项。
6.关于政务信息系统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政府办公厅专题部署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数据安全相关问题整改工作,印发规范“一网通办”能力提升工作数据录入通知、政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办法等文件。省大数据中心出台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考核办法、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对接技术指南等加强规范管理,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通过修订完善管理办法、开展全面自查等方式推进相关问题整改。目前,3个部门已实现6个“一件事一次办”样板事项挂网办理,8个部门的121个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类型与实际一致或能够办理,相关事项在办件结束后同步生成电子证照;完成7个系统与一体化平台对接,87个政务服务事项网办入口设置,7个系统的办件信息完整回传到平台,24家省级公立医院完成数据采集一体机更换工作。
7.关于经济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省级开发区扩区调位相关标准和要求、加强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建设用地监测监管工作、完善“增存挂钩”机制做好2022年建设用地指标管理等文件,持续健全落实总量严控、增存挂钩、卫片执法、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工作机制,提升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管理能力和综合水平。已全部启动对55宗闲置土地的调查,已完成6宗处置、13宗认定,盘活批而未供土地2.04万亩;对于已达到扩区调位条件的,正积极组织申报。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政府投资监管还不到位的问题。
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专项整改通知,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工作管理办法,通过开展专项债券项目申报信息与地方政府债务信息系统进行比对、专项债券项目定期调度通报、现场监督检查项目进度情况、对相关市级发改部门和县(区)政府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等方式推进整改落实。41个未验收的完工项目已完成验收29个,16个进度滞后省重点推进项目需协调的66个事项已点对点分送相关协调责任单位,15个未开工的教育强国推进工程项目已全面开工。
2.关于重大水利工程推进不力的问题。
水利厅印发《关于加快水利工程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组织召开重点水利工程现场推进会,督导各地“一项目一方案”制定推进工作方案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研究制定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水利建设、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水利建设等政策措施,建立项目资金清算制度,扩大有效投资;正在研究制定大中型水利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和投资概算调整管理办法,建立水利创新投融资清单台账、信贷投放台账,强化投资监管。截至10月底,全省水利工程新增完成投资336亿元以上,较去年增加投资108亿元,已落实各类水利建设投资453亿元,17个地方配套资金到位为零的项目已配套到位12.7亿元。
3.关于重大投资工程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水利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和报送的通知》,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住房城乡建设厅、成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围标串标的施工单位作出不良行为评价处理,公示曝光市场主体不良信息。机场集团、四川省南充升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健全完善工程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机制。已收回多支付费用和核减工程投资2306.4万元,支付拖欠企业账款6294.89万元,部分参建单位围标串标、骗取中标等问题线索已移送投资或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国资委印发专项整改通知,对6户企业涉及的具体问题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并举一反三,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对所有省属企业开展专项整治。6户企业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启动问责等方式系统纠治问题。针对股权投资管理方面问题,省国资委要求向标的企业委派关键岗位人员、盘活项目闲置资产、退出高风险项目、对违约交易对手提起诉讼等措施加强投资项目管理。针对债务风险方面问题,省国资委“一企一策”制定融资规模或资产负债率控制指标并纳入公司考核体系,相关企业对高负债高风险子公司新增授信和债务融资实施事前备案管理。针对财务信息失真问题,涉及以名股实债等方式掩盖真实债务水平的3家企业中,1户企业已对用于调节资产负债率的通道公司进行注销,2户企业对名股实债等带息权益融资的规模和实施主体进行限制;涉及有代理性质大宗贸易问题的3户企业,已采取完善风险管理制度、限制贸易品类等措施规范大宗商品贸易。针对违反财经纪律方面问题,6户企业通过增加或执行抵质押担保物、提起司法诉讼、终止相关项目等方式收回逾期本息3904.36万元;对截留收入设置“小金库”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已介入调查。针对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方面问题,16户划转企业及11户委托处置企业均已完成移交备忘录或委托处置协议签订,113户划转企业均已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2.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农信联社印发四川农信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10项规章制度及指导意见,正在研究制定《四川农信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考核办法》,规范行业管理。基层农商行完善和出台37项规章制度及指导意见,健全涉农信贷考核激励和涉农信贷业务差异化考核机制。16家农商行持续强化风险分担机制下乡村振兴贷款投放力度,乡村振兴贷款平均放大倍数提升0.5;16家农商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贷款余额净增1.61亿元,30家农商行已如实反映原少计不良贷款的资产形态,12家农商行整改贷前调查未真实反映借款人财务风险等情况的贷款4.59亿元,9家农商行整改未落实放款条件的情况下发放的贷款0.93亿元,13家农商行整改未按要求开展贷后检查的贷款5亿元。
3.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基础管理方面,17个单位已对固定资产账表、账实不符的问题进行清理并启动调整程序,完成调账1384.82万元;30个单位已将未及时纳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在建工程核算的7.05亿元资产纳入相应科目进行核算,5个单位完成对外投资6516.04万元的调账或转让。资产采购方面,14个单位29个项目通过重新确定供应商等方式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资产处置方面,相关单位采取公开招租、启动资产报废处置程序、收回资金等方式进行整改,已收回或划转资产28.17万元。资产使用方面,5个单位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招租或资产移交等措施进行整改。
4.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林草资源生态保护修复审计查出的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和草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县林草部门自上而下推动建立完善林长制考核体系,积极推动将林草资源保护、绿化造林、生态修复等项目实施成效纳入考核体系,持续加大林草资源保护监督检查力度,层层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主体责任。相关市县已补种、恢复林地或进行林业行政处罚7111.11亩,2个市县已上缴林地补偿费430.4万元、3个县已停止收取林地补偿费。
(2)关于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调查查出的问题。泸州市印发《赤水河泸州段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2030)》,谋划28个重点项目,推动流域重点项目建设。泸州市分别与贵州省遵义市、毕节市签署《赤水河流域水文信息互通互联合作协议》,合江县与赤水市联合开展巡河。合江县改造2座污水处理厂管网,古蔺县已完成乡镇聚居点排水管网排查工作,合江县将于今年底前向古蔺县和叙永县划转补偿资金。
以上五个方面是审计整改的总体情况,具体问题的整改情况以清单的形式予以反映(见附表)。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安排,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省乡村振兴局、省药监局等6个部门(单位)将书面报告部门整改情况并接受满意度测评,总体上看,上述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整改工作有力有效。
三、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根据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相关部门反馈的处理结果,共有1420人被追责问责,其中2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690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703人被给予组织诫勉。
(一)加大对违规履职行为的查处力度。因违规决策以及审核把关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3名直接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79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250人受到组织诫勉。如针对违规审核报销医疗保险问题,凉山州、甘孜州分别对26人、3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诫勉。因失职渎职及相关经济问题,绵阳市妇幼保健中心时任党委书记兼院长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提起公诉。
(二)加大对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积极关注社区和村社干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侵占损害群众和集体利益的问题。经审计移送后,101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62人被组织诫勉。如泸县潮河镇天才村弄虚作假、侵占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资金问题,时任村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文书兼出纳等3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开除党籍,其中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大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查处贪污挪用公款、套取骗取财政资金、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虚开增值税发票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10名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70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76人被组织诫勉。如四川省冶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部分人员虚报劳务支出套取资金及公款私存等问题,4人被纪委监委立案审查,4人被免职,32人受到组织书面诫勉。攀枝花市钒钛园区金丰小贷公司私设“小金库”、非法发放贷款等经济问题,原负责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另有3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四)加大对政府投资、粮食购销等问题突出领域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针对政府投资项目中存在的高估冒算、围标串标、违规分转包、采购程序不规范等问题,5名责任人因虚增工程量骗取财政资金、利益输送等原因被追究刑事责任,67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51人被给予组织诫勉。围绕守好“天府粮仓”的目标,深度参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经审计移送后,7人因经济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168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48人被组织诫勉。如南充市粮油购销储运公司因侵占国有资产等行为,有2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四川罗江国家粮食储备库少记收入、体外循环、虚构粮食交易业务等问题,25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四、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还有部分尚未完成整改。主要是以下情形:
(一)需要完善机制逐步解决的问题。如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问题,涉及大量资料收集分析、经费测算等工作,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统筹安排,逐步完善定员定额管理范围。部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需要财政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
(二)需要各部门紧密配合协同推进整改的问题。如预算下达不及时、财政支出绩效不够高、非财政拨款收入统筹不够等问题,需要财政、主管部门、预算单位贯通协同,持续强化各类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实行预算安排与绩效挂钩机制、加强动态跟踪监管等多种举措进行整改。
(三)整改决心不足力度不够的问题。如一些单位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多年闲置的资产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没有下定决心,未采取有力整改措施,导致整改推进缓慢,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消化解决。
对以上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了安排。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通过提醒敦促、进行约谈等方式,督促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审计监督,自觉接受省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为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篇章作出审计贡献!
原文链接:http://sjt.sc.gov.cn/scssjt/zcwj/2022/11/30/b3b926bd03da41908130c7217b10e5b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