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个旧市审计局以审计质效提升为契机,采取4措施扎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切实打通审计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一是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制定查出问题整改清单,细化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集中和动态管理。积极落实审计组跟踪整改责任,严格督促,对账销号,加强对被审计单位整改问题的跟踪和督查。
二是印发整改催告函。针对个别单位重视不够、到期未回复整改报告的情况,出具《整改催告函》,加强对审计整改的督促检查,推动被审计单位切实压实审计整改工作主体责任。
三是加强贯通协调。推动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列入市委巡察办巡察重点,推动将执行审计决定情况和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扣分指标。
四是加强追责问责。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屡审屡犯、拒绝或拖延整改的,市审计局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红河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并及时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确保审计整改严肃性。
通过以上措施,提升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质效,2021年查出问题整改率达93%。
原文链接:http://audit.yn.gov.cn/sjzx/jcdt/202212/t20221205_10832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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