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自治区审计厅狠抓审计整改任务落实,坚持把审计整改作为提升审计工作成效的新动能,多点发力、标本兼治,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制度引领,推动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经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审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责任机制,细化整改工作要求,不断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印发《自治区审计厅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标准认定办法(试行)》,将审计查出问题分为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三种类型,并将整改结果划分已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两类,分别明确认定标准、认定依据,坚持依法依规、分类管理,提高审计整改的标准化和操作性。成立综合督查处,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审计整改制度建设、台账管理、督察督办、调查研究等工作,推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系统性、规范性。
二是坚持清单管理、专题研究,推动分类施策加快问题整改。对出具的各类审计报告,同时附整改问题清单,推动被审计单位精准聚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精准进行整改。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审计署、审计厅审计查出问题,区分审计报告、综合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审计专报等不同文书载体,建立分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2022年,经对整改推进情况进行归类、分析,区分经济责任、农业农村、政策性粮食等不同专项事项,提请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议、政府专题会议4次研究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专题研究整改对策,明确整改时限,推动整改提质增效。对需多部门统筹协调、持续推进整改的问题,提请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到位、不留死角。截至9月底,审计署及审计厅2018年以来审计查出本地的问题中整改率100%,分阶段或持续整改类问题,阶段性任务完成率96%。
三是坚持常态化督查、多部门联合,形成审计整改常态化推进态势。围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坚持审计整改“三必督”。即:中央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必督、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必督;自治区党委、政府关注重点内容整改情况必督。先后5次开展审计整改督查工作,按照“见人见事见物”原则,厅领导亲自带队,实地督查整改情况,深入分析问题整改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形成整改督查报告,持续深入推进审计查出问题一项一项整改,一件一件销号,确保审计整改动真格、见真章、有实效。今年来,2次对接项目主管部门、单位,联合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议、专题会议,对经济责任、农业农村类审计项目中反映的问题,与组织、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形成合力,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对个别整改推进不到位的单位,由自治区人大、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自治区审计厅联合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调研、督查工作,听取有关单位整改中存在的困难,提出对策建议,齐心协力推动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对整改督查中发现的不及时整改问题,出具《整改意见函》,并抄送主管部门、纪委监委、巡视巡察等部门,推进协同贯通机制落实。
四是将审计整改任务推进情况纳入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事项。提请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将积极整改审计反馈问题纳入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打分事项,围绕被审计单位履行审计整改责任情况、报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及相关证明性资料情况、以及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等,对各市县区、自治区本级各部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考核,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作者:自治区审计厅办公室 周婷 编辑:于聪 审核:杨奉宇)
原文链接:https://sjt.nx.gov.cn/sjzx/jgdt/202212/t20221205_3875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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