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审计机关始终将研究型审计理念贯穿审计项目始终,做到研以致用、研用结合。
辽宁省沈阳市审计局加强研究课题的前期统筹谋划和任务部署,明确年度14项重点科研课题研究方向,研究范围涵盖政策措施落实、财政、农业农村、民生、审计整改、党建等重大领域,围绕乡村振兴、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城市重大工程和项目、困难群众救助、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重点项目开展课题研讨,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围绕党和国家政策与本领域本项目相关的战略安排、行业动态信息,将研究型审计理念作为工作方法融入课题研究全流程,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结合,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促进研究与运用相结合。
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在某市直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将研究型审计理念贯穿审计项目始终。审计准备阶段,第一时间与被审计单位沟通,搜集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从政策方针“入题”。围绕该部门重点开展的公务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厘清该部门职能职责,学习研究相关领域政策法规,掌握行业标准,对审计能揭示什么问题、能提出什么建议进行预判。利用审前研究成果,从审计目标、审计重点、审计方法、评价标准等方面科学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对资金密集、权力集中、资产和资源聚集的部门和领域的关注。重点聚焦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改革、公务用车配置管理改革、后勤保障体制改革,探索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公车监管模式创新、推进节能降碳改造项目等工作。在审计实施阶段,以行权轨迹“破题”,聚焦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
浙江省嘉兴市审计局结合实际制定《关于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推进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审计质量管理控制的意见》,就推进研究型审计工作、加强审计项目实施、审计项目会商、审计报告编制、审计机关业务会议等内容及优化审计流程提出具体要求,完善研究型审理的制度规范。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提前确定项目审理人员,做到“早研究、早熟悉”,主动研究被审计单位业务范围、行业状况,积极学习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对照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标准,每两周一次定期会,对审计组问题定性、取证等方面提出建议,并为审计组在信息和专报撰写、重要问题查证思路等出谋划策,协助审计组提高现场实施工作质量;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签发之前,由法规审理、整改督查、“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应用专班人员与审计组共同研究审计发现问题的定性、处理处罚意见以及整改措施等事项,提高审计报告质量。
安徽省蚌埠市审计局以研究视角指导审计实践,用审计实践检验研究成果。印发《蚌埠市审计局关于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推进审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将研究理念、思维、方法和行动融入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成立研究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并将研究型审计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重点内容。坚持以“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为主线,做细审前调查,提前梳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确定审计目标、突出审计重点、谋划审计方法。做深审中分析,聚焦重点内容、关键环节、重大资金,注重整体谋划和靶向发力,确保审计查出问题“事实清、证据实、定性准”。做实审后提升,以审计报告和审计信息为主体,做好审计结果深度开发利用和审后评估。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深入研究问题发生的原因和特点及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制度漏洞,剖析普遍性、多发性问题的原因,着重从体制、机制、制度方面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审计成果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策划编辑:何晓源
原文链接:https://www.audit.gov.cn/n4/n20/n524/c10305592/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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