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章丘区委、区政府认真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将37278.68万元安置房专项维修资金纳入专户管理,并出台《安置房专项维修资金实施办法(暂行)》,建立安置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形成长效机制,保障资金安全管理和规范使用。
2022年9月,山东省审计厅在对济南市章丘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章丘区安置房专项维修资金一直未实现专户管理,资金最初存放在各镇街账户,后又与其他资金存放在济南市章丘区旧城(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账户,涉及资金37278.68万元,存在资金管理风险。审计建议该区将上述维修资金划入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该区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一是落实专户管理。目前已按要求开设安置房专项维修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资金全部转入专户,实现了专户存储管理。二是完善长效机制。结合实际情况,出台《安置房专项维修资金实施办法(暂行)》,从安置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使用等环节入手,加强专项维修资金安全管理。三是建立安置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系统设置数据维护、资金录入、查询使用等功能模块,将被安置群众相关数据导入该管理系统,并根据安置房楼号、房号对专项维修资金进行核验,保障专项资金规范缴纳、管理和使用,维护被安置群众切身利益。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2/12/12/art_89372_10336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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