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政府印发《济南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共投资项目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办法》包括总则、审计内容及权限、审计计划及实施、审计结果运用及执行和附则,共5章23条。
《办法》规定,要推动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更加注重前期审批、招标投标、资金安排、价款结算、质量控制、运行维护等多环节的全面审计,促进建设项目规范管理、加快建设、更好发挥作用。要聚焦投资审计主责主业,加强结算审计,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真正做到节约资金,让有限的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发挥出最大效益。要提升投资审计信息化水平,推动建设项目审批、交易、监管等信息资源整合,串联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等全生命周期环节,准确摸清项目底数,科学制定审计计划,提高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发现问题的能力。要加大审计资源整合力度,着力构建国家审计主导,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科学分工的投资审计监督体系,促进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严格依法发挥作用,不断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要严格按照国家审计监督制度规定,恪守审计监督独立性,准确厘清监督职责界限,规范履职行为。
《办法》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办法》的出台,将持续推动投资审计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发展,更好发挥审计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职能作用,为强省会建设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2/12/7/art_89372_103363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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