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出台《邯郸市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2022—2026年)》,进一步强化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对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的市管领导干部,按照其管理的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规模以及所任职务、所在岗位重要性等因素,对审计对象实行A、B、C分类管理,分类应保持相对稳定。对A、B、C三类审计对象,实行5年轮审一遍,项目计划安排比例原则上每年不得低于20%。对任职满三年(至少满一年)的领导干部安排任中审计,优先安排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实行年度滚动轮审;对近5年内接受过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一般不再重复安排审计。深入研究不同类别、不同级次、不同部门领导干部履职行权的内容、特点和方式,探索试行与之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模式,运用“三个清单”式审计方法,围绕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应该干什么、干了什么、干的怎么样”等内容,精准实施审计。建立健全审计结果反馈制度,持续跟踪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审计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深圳市南山区审计局不断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水平,近两年来对15名区管领导干部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聚焦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审计重点由关注预算编制、会计核算、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转变为关注领导干部决策与执行、业务职责履行、经费支出及使用效果、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等。转变审计思路,由以往纯粹的事后审计思路转变为事前提醒、预防,通过分类提炼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常见问题,梳理形成问题清单,供全区各单位对照检查并进行整改,从提醒和预防的角度督促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充分发挥审计“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强化审计“一盘棋”思维,将经济责任审计原有“单打独斗”的工作模式转变为协同作战,把在某一个单位发现的典型性问题线索反馈至其他审计组,对同类型单位就同一事项进行统一核查,由点及面地发现并解决问题,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提升审计工作成效。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审计局近期针对3家国有企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要求,收集和学习相关文件资料,与国资办等部门充分沟通,编制可行的实施方案,为精准实施审计监督奠定基础。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等九个方面。针对审计中发现会计核算不规范、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内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及时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和服务作用。
策划编辑:何晓源
原文链接:https://www.audit.gov.cn/n4/n20/n524/c10306838/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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