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中共淄博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淄博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总体目标,提出七项任务,健全保障措施,用系统观念系统方法,前瞻性、全局性、创新性地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意见》明确,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聚焦经济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制度。科学规划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稳步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积极探索审计方式方法创新,深化与纪检巡察、组织人事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提升审计监督质效;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意见》要求,要精准实施分类管理,夯实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基础,科学制定年度计划,扩大经济责任审计有效覆盖。要规范项目实施管理,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水平,统筹资源优化组织,提升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效率。要深入推进巡审结合,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合力,创新应用技术方法,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数字赋能。要深化审计成果运用,促进经济责任审计作用发挥。
《意见》提出,加强市委审计委员会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联席会议重要作用,推动完善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增强审计监督合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研究型审计理念贯穿经济责任审计全过程,切实用研究型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全面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效。充分发挥教育培训基础性作用,强化将实践作为锻炼专业能力的“第一跑道”,努力打造信念坚定、为民服务、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为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2/12/14/art_89372_103372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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