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吕梁市政府召开市直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约谈推进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任忠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财经工委、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市直被审单位负责人、市审计局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近三年来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对吕梁市各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解读了审计整改标准及要求,并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会议强调:
一要提高站位。审计监督检查的是经济问题、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成效体现的是政治担当、政治意识、政治自觉。各级各部门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牢“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理念。
二要明确责任。被审计单位党委(党组)承担整改主体责任、领导责任,要召开党委(党组)会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全面梳理未整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推动按时保质整改落实;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整改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调整的,由现任主要负责人继续整改,承担整改责任,“新官要理旧账”;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主管事项整改的监管责任,要牵头研究行业性问题的审计整改工作,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抓好整改落实。
三要限期整改。2020年、2021年、2022年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整改清零。被审计单位要对未整改问题系统梳理,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整改的,要严格按照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客观分析原因、厘清责任、完善机制后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按程序销号、备案。
四要强化督导。市审计局要建立常态化通报机制,对各单位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排名,按时报送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将整改清单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提请专项督导检查;对不申请销号、逾期不能整改的,提请被审计单位纪检组介入,视情况启动约谈问责机制。
会议要求,各被审单位要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严格对标对表,逐级落实整改责任,逐项对账销号,坚决杜绝违规问题再次发生。要真正做到审计整改责任不落实的不放过,审计发现问题不解决的不放过,审计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的不放过,高标准完成审计整改工作。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审计机关要切实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主动联系、及时追踪、严格督导。
(吕梁市审计局)
原文链接:http://sjt.shanxi.gov.cn/xwpd_279/dfdt_304/202301/t20230106_775072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