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审计局为切实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力度,结合省市审计整改办法制定了《城固县审计整改工作办法》,进一步抓好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提升审计成效,有效促进建立经济免疫屏障。
一是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分段促进问题有效整改。在审计取证阶段中发现的问题注重审计查出问题的立行立改,避免问题叠加,久拖不决;审计报告阶段反映的问题注重挖掘问题产生原因,根据原因提出切实可行和有建设性的审计建议,在报告中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需要分阶段整改的问题注重持续督促整改,要求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定期报送整改情况。从根本上解决了以往被审计单位整改过程中避重就轻、模糊责任,打捆整改的乱象。
二是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提高审计建议可行性。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原因分析,注重查找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审计建议,避免审计建议大而全、粗而广、操作性不强的情况。尤其注重补足建设单位在制度上的漏洞和缺失,从制度上帮助被审计单位解决屡审屡犯的情形。
三是强化问题归集分类,促进审计效果长效发挥。注重归集整理审计中发现的公务支出管理不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资产管理薄弱、内部控制制度缺失及执行不力等共性和屡审屡犯问题,形成专报要情报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提供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促进审计效果长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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