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广东省不断建立完善审计整改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若干措施》,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压实责任、规范运行、提升成效为着力点,从健全审计整改工作领导机制、监督和落实机制、责任机制、工作运行机制、结果运用和追责机制等5方面提出14项措施,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有力维护审计监督严肃性和权威性。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思想认识和责任担当,逐项对照坚决整改。省人大以实地调研、专题询问会、专题报告等形式抓牢抓实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工作,省委巡视机构、省国资委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要内容,省政府督查部门对整改不到位事项开展专项督查,审计机关持续加强对问题整改的跟踪检查,各地、各部门严肃认真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筹起来,形成全链条抓审计整改的完善体系。
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整改成果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有力推动重大政策落地落实。如针对审计指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省财政厅出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范管理与加快支出使用制度,建立专项债券支出进度通报预警机制,拨付使用闲置债券资金32.17亿元,有效提高了债券资金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绩效;针对审计指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制度,加快实施农村水利保障等8大工程,并将灌区建设纳入专项债券支持范围,进一步完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储备库,规范灌区管理;针对生态文明建设审计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制定出台《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十四五”规划》,明确具体任务举措和责任分工,全省21个地市均已发布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压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汕头、佛山、阳江等市印发本市地下水污染防治方案,加强地下水考核点位监测和评价工作,完善相关防治举措;针对城市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突出抓好人居环境、医疗卫生、“一老一小”保障等审计整改工作,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戚闽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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