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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实施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 山东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近日,青岛市城阳区政府印发了《青岛市城阳区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常态化审计监督机制建设。

  《办法》明确了对区属国有企业审计监督的目标、对象和重点,进一步健全经常性审计制度,大力推广大数据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从经济责任审计、建设项目投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方面对审计的具体内容进行了细化,对国有企业每3年至少审计1次,对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重点审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国有企业投资、运营管理情况,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国有企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等方面内容。

  《办法》强调要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将审计结果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作为企业改制、改组、合并、分立、兼并、破产,以及进行国有产权转让、置换、拍卖等国有资产处置时的重要参考;同时明确了被审计单位、审计人员以及社会审计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3/1/11/art_89372_10338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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