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审计厅2021年共组织对12个单位的2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并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截至2022年底,审计发现的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已整改过半,其他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
一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高位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专题听取2021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强调要严格压实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整改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坚决防止发现问题屡审屡查、屡改屡犯。召开2021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推进会,通报2021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整改责任,推动问题整改全面清零,取得实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工作,严肃工作要求,加强整改落实。
二是审计整改制度机制持续完善。审计反馈问题后,相关责任单位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一把手”负责机制,制定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和审计提出的处理意见,积极采取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各市、县(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落实、审计督办的审计整改机制。各级党委、政府通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审计整改推进会等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自治区党委审计办和自治区审计厅积极履行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持续加大专项督察和日常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对审计整改结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整改质量。2022年上半年组织对2021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察,下发督办函,通过督察推动解决问题20多个。
三是审计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审计整改过程中,有关责任单位不仅注重具体问题的纠正和改进,也注重从源头上深入剖析问题原因,举一反三推进问题整改,在开展“回头看”、自查自纠中建立起防范同类问题的长效机制,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共清理收回、统筹盘活、加快使用财政资金约20亿元,建立健全制度100余项。下一步,针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将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和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按阶段紧盯任务整改,严格审核把关,一跟到底。对于需要持续推进整改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及涉及跨地区、跨部门问题,深入分析研究,以改革的思路,加大协调解决的合力,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充分发挥“治已病、防未病”作用。(作者:经济责任审计局 王能能 编辑:于聪 审核:杨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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