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审计局坚持政治首位、创新规范、审用结合,会同市委组织部研究起草《济南市市管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进行分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完善规范制度,制定《济南市市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业务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程序》。打造实用审计工具,探索制定市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力求对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精准画像,进一步推动审计结果运用于干部选拔任用、奖惩考核。
黑龙江省大庆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大庆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试行)》和《大庆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坚持以研究为导向,根据不同类别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研究制定8个领域审计工作方案,关注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情况。聚焦被审计单位主责主业,深入研究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中的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明确审计方向、范围、重点。
福建省晋江市审计局注重强化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之间关联性,提升审计质量。结合市委巡察工作和组织部门建议,安排城市管理局和体育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巡察工作同步开展,有效促进巡审力量相互支撑,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双向发力。综合考虑教育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共性问题类型,选取2位校长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将共性事项纳入审计实施范围,提高审计针对性。
安徽省怀远县审计局将研究型审计思维嵌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被审计单位的重大政策、重要任务、决策流程、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系统整体研究,形成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的职责清单、权力清单、任务清单和负面清单,分析研究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报告阶段做好汇总分析,重点研究审计评价是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研究责任界定是否准确,是否运用“三个区分开来”,保护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审计局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细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五年规划,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工作。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结合座谈交流、资料审核和走访核实等现场审计方式,为问题定性提供证据支撑。
策划编辑:欧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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