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全市审计系统及市区两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印发《北京市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中央、北京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领导干部责任履行和权力运行工作主线,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六方面工作要求和意见。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讲政治贯穿工作始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贯穿经济责任审计全过程各环节,转化为具体思路和举措,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
二是坚持贯通协同,充分发挥监督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下级联席会议工作的指导。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出资人监督等监督贯通协同,发挥工作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三是坚持依法审计,不断提升审计质量。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职责定位,强化法治思维,恪守权力边界,严格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体系,分类制定业务指引,确保审计质量;突出审计重点,根据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确定不同的审计重点。
四是坚持系统观念,做实研究型审计。加强系统研究,将经济责任审计放在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以“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为主线,找准审计“穴位”,着力揭示问题;探索同行业同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上下联审等方式,有序扩大审计覆盖面,研究设定审计分类评价指标,明确责任界定标准,做到审计结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五是坚持标本兼治,深化审计结果运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五个纳入机制,即纳入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纳入单位党组织述职述廉、纳入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纳入党委巡视巡察内容、纳入党校干部主体班培训内容;加强成果提炼,编制易发问题提示提醒清单、典型案例等,提升审计结果运用的层次和水平;研究完善审计整改标准,分类推进整改工作,促进被审计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六是坚持立身立业立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审计人员的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坚持科技强审,强化审计干部大数据思维,增强数据先行观念,提高运用大数据分析发现疑点、查核问题、评价判断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从严加强审计干部队伍的日常管理监督,严格遵守廉政、保密等纪律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孙婧)
经济责任审计处
原文链接:http://sjj.beijing.gov.cn/zwxw/zhdt/202302/t20230203_2911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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