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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出台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促检查责任落实办法

发布时间:2023-02-04     来源: 江西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为全面贯彻落实南昌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审计整改工作责任,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近日,南昌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配套出台《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促检查责任落实办法》(简称《责任落实办法》)。

  《责任落实办法》要求全市审计机关把审计整改作为履行审计职能的强有力抓手,重点围绕跟踪督促检查责任,压实审计组、业务科室和审计整改专职机构职责,细化审计整改工作的全流程和各环节,形成全员抓整改的格局。

  树牢精准意识,提高整改的操作性。一是从源头上规范出具审计文书。要求法制部门严格项目审理,业务科室出具审计结果文书以及审计信息时,要做到责任、问题定性和审计建议划分精准,为审计整改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分类明确整改期限。要求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按照整改时限分类提出整改要求(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三是建立“两张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和整改落实情况,全面纳入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两张清单”,实行台账管理。

  加强督促检查,提升审计整改实效。一是加强审计整改过程监督。要求业务科室督促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后30日内向审计机关报送整改方案,对已到整改期限却仍未整改到位的,发函督办。二是建立审计结果联合反馈机制。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由本级党委审计办、审计机关会同组织人事等相关成员单位,现场反馈审计结果,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

  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审计整改质量。《责任落实办法》明确了审计组、业务科室、整改专职机构职责,细化了审计整改审核工作流程。一是审计组对具体问题整改情况逐一审核。对被审计单位整改资料,要做到见人见事见物、见制度见文号见成效,坚决防止出现材料验收和纸面整改。二是业务科室加强复核。业务科室对整改督促检查的审核依据、结论性意见等全方位复核,及时提交整改专职机构审核备案。三是整改专职机构提出销号意见。整改专职机构对业务科室汇总提交的整改结果审核并提出销号意见,提请审议后按程序销号。

  健全报告制度,加强整改成果运用。一是规范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报告内容。明确审计整改报告应包括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工作部署推进情况、审计查出问题具体整改情况等方面的内容。二是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要求各级党委审计办、审计机关及时向本级和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对纳入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问题整改情况,按程序提交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结果。

  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审计整改合力。一是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相关考评。要求审计机关对接市、县区综合考核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对地区、部门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的范围。二是探索建立审计整改约谈制度。对出现应约谈情形的,按规定程序开展约谈。三是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对跟踪督促检查中发现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情形,依规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责问责。

  为加强审计整改能力建设,《责任落实办法》要求各级党委审计办、审计机关要建立健全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制度,形成监督合力,逐步建立市、县区二级审计机关审计整改监督平台,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数据化、网络化、精准化管理。市、县区审计局成立审计整改专职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审计机关年度目标考评内容。(南昌市审计局 王光明)


原文链接:http://audit.jiangxi.gov.cn/art/2023/1/31/art_28574_4344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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