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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建立审计容错免责机制

发布时间:2022-08-31     来源: 山东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日前,中共枣庄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枣庄市审计局联合印发《枣庄市审计局关于落实容错免责要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共十条内容,对在审计实施中落实审计容错免责要求的原则、情形、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细则》指出,审计容错免责应当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改革,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辩证对待干事创业中的失误和偏差,支持和保护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营造支持改革创新、宽容失误的干事环境。

  《细则》要求,审计实施中发现的在推进重要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因政策界限不明确、先行先试、缺乏经验,出现探索性失误未达预期效果的;在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乡村振兴、推进保障改善民生和政府投资项目等重点工作中,创新思路、大胆探索,推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工作中出现一定失误或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等9种情形,均可启动容错免责程序。

  《细则》明确,审计容错免责认定应按照提出申请,核实、审定,反馈、备案等程序进行;同时要求建立健全审计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容错免责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机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客观定性、审慎处理。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2/8/16/art_89372_103277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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