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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23-02-11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     作者:佚名    

  

  塔城地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和地委审计委员会部署要求,采取多项有力举措,在做实“后半篇文章”上狠下功夫,着力打通常态化“经济体检”成果运用的“最后一公里”。

  一是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制度,压实整改责任。制定《塔城地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查督办制度》、《塔城地区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塔城地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责任分解方案》,更加规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查督办工作,促进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提升审计监督实效。

  二是充分发挥三类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由地委、行署牵头部署整改、审计局具体督办,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等相贯通,深化力量融合,凝聚整改合力。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职务任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强化整改追责问责,对被审计单位拒不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整改、虚假整改、边改边犯、屡审屡犯,造成重大影响的,提请相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并由审计机关开展专项督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形成“1+1>2”的监督效果。今年,已向地委督查室、地委组织部、纪委反馈审计整改情况共5次。

  三是促进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召开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听取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审计整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交流和通报审计查出的问题以及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按照分工负责、分类督导督办的原则,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承办审计整改的督促落实工作及审计移送处理等事项。通过以上做法,推进审计整改闭环管理,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加强动态跟踪管理,每月跟进整改进度。要求被审计单位每月20日报送最新审计整改情况。2022年以来,在督促审计整改过程中对被审计单位下发24份督办函,在整改时限到期前发出“预警提醒”。2022年以来,已出具的审计报告共发现问题122个,截至12月,审计促进拨付资金到位18518.5万元,规范资金16349.63万元,健全完善制度12个,移送问题线索23个,有效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

  

  2023年,塔城地区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细化整改要求,压实整改责任,加强跟踪督办,推动健全制度机制,巩固和拓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效果,推动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塔城地区审计局 努尔乐)

  

  

  


原文链接:http://sjt.xinjiang.gov.cn/sjt/dxdt/202302/6b17bc7b3bbc47f993d5463fb1808ec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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