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审计整改认定标准不一致、整改成效难以统一评价等难点堵点问题,近期,山东省审计厅研究出台《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认定办法(试行)》,为促进提升审计整改质效提供制度保障。
《办法》明确了整改认定四条原则,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要求牢牢把握审计机关政治属性,以法律为准绳,从实际情况出发,精准研判,注重实效,推动问题真正解决。
《办法》明确了整改认定标准,将整改结果分为“已整改”“正在整改”“未整改”3类,分别列举每类整改结果的具体认定标准,为审计整改结果认定提供相对统一的尺度。
《办法》还明确了整改认定依据,把整改情况是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是否推动问题真整改、改到位作为基本依据,对各类问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提出具体要求。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2/6/28/art_89369_1032397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