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构建审计整改新格局
发布时间:2023-02-17
来源: 湖南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一是跟踪检查抓整改。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安排专门处室牵头负责,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切实做好常态化跟踪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履行整改主体责任。2022年全厅共出具执行报告141份,完成4206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执行工作,促进被审计单位整改金额253.92亿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659项、追责问责776人。
二是集中督查抓整改。对审计整改台账中的重点问题、敏感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由省审计厅派出项目主审、专职整改执行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专项督查,进一步提高整改实效。2022年,省审计厅派出7个督导组赴全省14个市州,对2019至2021年实施的120个重点项目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揭示了虚假整改、拖延整改等顽瘴痼疾,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督促,确保在集中整改期内整改到位。
三是约谈通报抓整改。对整改督查中发现的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突出问题,省审计厅形成审计要情、专报等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后,约谈整改不力地区的主要负责人员,并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形成“倒逼式”整改追责机制,加速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落地落实。2022年,省审计厅首次约谈了整改不力的10个县市主要领导人员,通报了虚假整改、整改不力等典型问题,形成了强大震慑作用和良好社会效应。
四是贯通协作抓整改。对审计中发现的因体制性缺陷产生的普遍性问题,进一步加强与发改、财政、教育、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国资委等主管部门的贯通协作,建立了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整改共抓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整改合力。比如,2022年,在对县市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揭示了部分项目管理不严、决策随意、形成大量隐性债务的问题后,5月省审计厅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推进省政府出台了全省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推动了标本兼治。(方栋波、周琛)
原文链接:http://sjt.hunan.gov.cn/sjt/xxgk_71228/gzdt/sjyw/202302/t20230214_292467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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