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审计局结合本地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特点,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深入贯彻研究型审计理念,探索提出了“知审改立”的闭环工作模式。“知”是审的前提,“审”是知的延续,“改”是审的目的,“立”是审的归宿,四者之间是一种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的闭环系统。目前,该局正积极探索、实践“知审改立”的审计闭环模式。
一是加强宣传和培训,使经济责任审计“知”得清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首先要让被审计领导干部了解、知道经济责任审计是什么,有什么重要意义,这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前提。该局通过党校课堂、进点见面会、联席会议、内审培训、专题讲座等多渠道宣传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规定,使领导干部正确认识经济责任,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经济责任审计,充分认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自觉规范用权行为。
二是强化研究型审计和现场管理,使经济责任审计“审”深审透。为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强化研究型审计和审计现场管理至关重要,该局为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定位、新职责、新任务、新格局、新动能,全面提升专业能力,建立了“团队培训”和“以干代训”常态化工作机制,在团队中学习、分享技术和经验,交流心得和体会,有效推动了审计工作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同时增强了研究能力,全面提高了审计质量。
三是多措并举抓整改,使经济责任审计“改”得到位。该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创新整改方式方法,细化整改工作流程,切实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严格执行《中共辽宁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和《辽宁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督促审计整改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由局党组统一领导督促审计整改工作,局机关各科室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科室审计项目的整改工作,科室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督促被审计单位或相关部门落实整改任务,跟踪审计整改进展情况。各科室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实行问题编号、跟踪督促、情况反馈、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局综合督考计划科负责督促协调各科室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做好统筹协调、统计汇总、审计考评等事项,整体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四是建立相关制度和长效机制,使经济责任审计“立”得长久。经济责任审计的归宿就是通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使被审计领导干部和被审计单位,通过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建立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单位内部审计或稽查监督制度,可以从本单位权力运行轨迹入手,围绕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盯权力、落责任,有利于单位加强内部管理,理顺监督渠道,建立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内部审计或稽查监督部门通过发现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管理体制、机制、政策等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便于采取针对性措施,把一些腐败现象解决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原文链接:https://sjt.ln.gov.cn/sjt/gzdt/2023021616000797428/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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