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贺兰县审计局与县委巡察办积极对接沟通,建立“巡审结合”工作联动机制,将“巡审结合”工作机制转化为治理效能,建立进驻交流机制、成果共享机制、审计力量参与巡察机制,推动形成监督有力、资源共享、衔接顺畅的监督格局。
一是准备阶段巡察方案与审计工作方案共商,强化项目计划对接。县委巡察办制定年度计划、县审计局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时,互相征求对方意见。对同时列入巡察计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单位,有重点地开展“巡审结合”工作。审计组在起草审计实施方案时,县委巡察组派专人参与审计业务会,并根据掌握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出审计重点内容建议。巡察组与审计组会商拟定“巡审结合”同步方案,在进点、实施、报告、整改等方面实现同频共振,实现一巡多果。
二是实施阶段同步推进,强化协作配合。“巡审结合”采用审计先行、巡察跟进的时差工作机制。巡察工作开展前1个月,审计组先期按法定程序开展审计工作,待巡察开始时,将审计发现问题交由巡察组,对重大问题双方共同研究后,各自依法分别出具巡察报告和审计报告,形成既分工负责、衔接贯通,又协同配合、相得益彰的统筹联动、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
三是巡察、审计成果互用,强化监督合力。审计组和巡察组实现巡察工作底稿和审计工作底稿互换。对于经济方面的移送问题,双方在共同研判分析后共同移送,实现巡察与审计成果的有效利用。通过成果提炼,将“巡审结合”成果“深加工”,“巡”“审”成果相互支撑、充分运用。县委巡察办将审计发现问题作为落实巡察整改监督检查重点,县审计局根据审计监督职责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审计的重点和关注点。
四是加强业务研判,强化工作统筹和衔接。审计组和巡察组分别明确专人负责情况沟通、资料提供等工作。建立重点、难点问题互助机制,就有关重点、难点问题在索取资料、谈话了解、核查取证等阶段互通互助。通过推行“巡审结合”,充分整合巡察权威性、擅长纪律监督的优势和审计专业性、擅长经济监督的优势,进一步强化“政治体检”和“经济体检”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力度,提高监督实效,更好发挥审计、巡察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贺兰县审计局 朱少文)
原文链接:https://sjt.nx.gov.cn/sjzx/sxdt/202302/t20230215_39572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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