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岸区出台关于建立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审计与统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一是建立协作联络机制。建立健全区审计局和区统计局日常联系协调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推进贯通配合相关工作。双方定期会商涉及统计的重要事项或重大问题,共同办理、跟踪相关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的移送、查处,及时协商解决协作配合中遇到的政策性、技术性问题,确保衔接顺畅、推进有力。
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区审计局在开展审计监督前,可以函请区统计局提供对有关地区和单位开展统计监督、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监测评价发现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重要问题,以及有关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分析报告等内容。区统计局在开展统计监督前,可以函请区审计局提供有关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内容,双方强化信息共享,拓宽问题发现渠道。
三是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区审计局在审计监督工作中,发现涉嫌违反统计法的问题和线索,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移送区统计局处理。区统计局在统计监督工作中,发现涉嫌违反国家规定的问题和线索,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按程序及时移交区审计局,区审计局结合审计项目进行关注、揭示及查处,共同推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到位,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南岸区审计局梁相宜、屈泓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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