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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督促57个县直机关单位完成资产清查

发布时间:2023-03-04     来源: 山东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近日,东明县财政局采纳审计建议,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出台管理制度,并督促57个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提升了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

  2022年上半年,东明县审计局在对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发现,截至2021年底,该县未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和资产调剂机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审核机制,未摸清各单位闲置和出租资产情况,未制定可盘活的资产清单。该局提出了摸清资产基本情况,建立资产管理制度、提升资产使用效率、推进资产管理改革等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的审计建议。

  东明县财政局对此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会议,成立审计整改专班,出台了《东明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从制度层面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供了保障和支撑;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的通知》,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开展清查核实。截至目前,全县57个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已全部完成。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3/3/3/art_89372_103415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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