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审计办坚决落实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党领导下的审计工作运行机制,在建机制、保运转、促落实上狠下功夫,服务保障审计委员会协调有序运转。
一是在建机制上加强研究谋划。对标中央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方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提请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研究出台关于加强自治区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配套制定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的重大审计事项统筹谋划、联络协调、请示报告、督察督办等制度机制13项,进一步明确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审计办的职能定位、议事规则和工作流程,促进提升全区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和审计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巩固和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推动把党中央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要求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在保运转上突出协调联动。始终把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作为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抓手,协助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向中央审计委员会报送综合报告、制度文件、信息简报,客观真实、规范有序请示报告有关情况。加强与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的沟通,理顺请示报告程序,主动向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领导同志做好汇报,做到应报尽报、不缺不漏、及时准确。加强与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与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巡视办联合制定“三类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实施意见,联合自治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推进会,在自治区专项治理工作中移交问题线索,推动各成员单位在加强监督贯通、促进审计整改、运用审计成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在促落实上形成督办常态。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等6项内容纳入督察督办范围,组织开展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情况“回头看”等专项督察3次,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推动重大事项落实落地。推动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自治区年度目标效能考核范围,围绕被审计单位履行审计整改责任、报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资料及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对各市、县(区)和自治区本级各部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考核,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改到位改彻底见成效。(秘书处 贾怡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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