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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出台《关于建立国家审计 内部审计 社会审计协同机制的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23-04-05     来源: 山东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提高审计监督整体效能,促进实现审计全覆盖。近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协同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全国首个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出台的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协同(以下简称“三审协同”)工作意见。《意见》的实施,对构建以国家审计为主导、内部审计为辅助、社会审计为补充的“三审协同”创新工作机制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意见》明确“三审协同”改革创新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指出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创新建立以国家审计为主导、内部审计为辅助、社会审计为补充的“三审协同”工作机制,最大程度整合审计监督资源,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减少审计监督盲区。

  《意见》强化顶层设计,突出创新引领,为“三审协同”创新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一是明确“三审协同”主体为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二是明确从审计计划协同、审计项目协同、审计组织资源协同、审计成果利用协同、审计整改协同等五个方面加大协同路径创新;三是明确加强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工作机制、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机制、社会审计报告核查工作机制和内部审计协会桥梁纽带作用等四个方面协同工作机制建设,夯实“三审协同”工作基础。

  《意见》的出台,一方面促进单位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前哨”功能,实现源头治理目标,另一方面促进社会审计专业服务能力和审计业务质量水平不断提升,引导社会审计在审计思路、审计目标、审计重点、审计标准等方面与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相衔接,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3/3/22/art_89372_10343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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