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审计法治网!

审计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计研究 > 正文

【工作研究】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绩效审计探讨

发布时间:2023-04-05     来源: 山东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一、海绵城市基本含义

  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的管控,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有效控制城市降雨径流,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水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使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抵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有利于达到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城市水资源、改善城市水环境、保障城市水安全、复兴城市水文化的多重目标。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是居住、公建、商服、工业、物流仓储、公用设施,道路与交通,绿地与广场,河湖水系,市政排水设施等五大用地类型项目中新建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和现有项目的海绵化改建、扩建工程的统称。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2014年国家层面先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海绵城市建设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体系》《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验收与运行维护标准》,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二、海绵城市绩效审计路径探索

  (一)方案设计阶段绩效审计

  方案设计阶段应从目标合理性、场地竖向设计和排水分区划分合理性、径流路径设计及海绵设施布局合理性、方案设计目标可达性、海绵设施合规性等五个方面进行绩效评价。

  设计阶段常见的问题:一是目标低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或相关标准的要求;二是排水分区的划分与场地竖向、排水管网等相冲突;三是海绵设施的选择与地质条件、项目特点明显不符,如某公园建设在石质山体上,由于水池需埋置地下一定深度,石方开挖较深基坑,不仅难度大且造价高,往往建造的雨水收集池规模较小,水池蓄水量与实际绿化用水量相差较大,雨水收集池利用率较低;四是雨水径流路径设计不合理,下沉式绿地等具有蓄滞空间的设施,位置与场地竖向相冲突,或未明确具体径流路径;五是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等具有蓄滞空间的设施规模与所对应的汇水范围明显不匹配;六是海绵设施构造或关键参数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影响安全或功能效果;七是海绵城市方案目标经复核不达标;八是方案设计过于简单,有较大规模的绿地空间未进行利用,仅使用灰色设施,如调蓄池进行达标。

  海绵城市方案设计问题解决方法:一是竖向及径流组织设计不合理问题。主要体现在具有滞蓄空间的海绵设施设置于竖向较高位置,雨水径流路径受到阻断,具有蓄滞空间的设施规模与所对应的汇水范围明显不匹配。如设置较大规模的海绵设施,但对应的汇水范围明显较小,或较大的硬化面积对应过小的海绵设施等。以某工业园区海绵城市方案设计为例,园区左侧主要为建筑、道路及广场等,右侧主要为绿地,海绵城市方案设计在右侧绿地内设置两处面积较大的下沉式绿地,但未明确左侧区域地面雨水汇流至下沉式绿地的径流路径,虽然经核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可以达标,但左侧区域较硬化面积的雨水并未受到控制,所设计的下沉式绿地规模与对应的汇水分区不匹配,下沉式绿地无法发挥相应的功能效果。二是专业衔接匹配问题。主要体现在给水排水专业与景观绿化专业、建筑或道路专业衔接不畅等方面。比如某棚改小区室外景观及广场道路硬化与给排水海绵工程设施为两家设计单位设计,两家单位各自负责合同范围内的设计,未能对整个小区室外绿化、道路硬化、排水进行统筹考虑,道路硬化、绿化、排水等标高的设计未能很好的衔接,所设计海绵设施未落进景观专业成果或图纸;建筑或道路竖向设施未考虑海绵设施排水需求等问题。以某道路设计为例,海绵专业设计在道路绿化带内设置了生物滞留设施,溢流口,路缘石开口等,但排水专业图纸未体现生物滞留设施,在机动车道设置雨水口,导致机动车道雨水直接从雨水口排走,生物滞留设施无法发挥应有功能。三是未体现生态优先问题。主要体现在方案设计过于简单,海绵城市设计未体现生态优先的原则。如有较大规模绿地空间但未采用生态海绵设施,或有较大面积的广场或非机动车道,具备采用透铺装而全部采用不透水铺装,仅简单通过设置蓄水池等灰色设施进行达标。

  (二)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绩效审计

  一是审查是否按设计要求采取措施保护施工场地内现状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城市自然水体,并合理确定施工组织方案;二是根据海绵城市改造项目施工现状调研,核实地面易涝点位置、地下管线混接、排水不畅、管道破损及管道迁改位置,是否有针对性的设计,是否严格依图施工;三是透水路面、渗透塘、生物滞留设施、模块化水池等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比如某海岸线修复项目,原方案设计雨水储水池采用PP模块组合水池,建设过程中因征地拆迁和造价偏高等原因直接变更取消建设,后期竣工验收阶段未对海绵城市建设情况提出问题;四是道路与交通项目是否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防止径流雨水下渗对道路路面及路基造成损坏,并满足设计和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五是绿地广场项目在土壤改良过程中,是否在保证土壤肥力的基础上,增加土壤入渗率,在发生表土扰动时,应先对表土进行剥离、存放,土地平整后,再将表土覆盖于表层;六是绿地广场项目在设施周围边界施工时,进水口高程、进水口道路立缘石开口宽度、植物种类和种植密度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三)运维阶段绩效审计

  关注“海绵体”在透水铺装、渗管渠井、绿化屋顶、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溢流等设施的运行维护情况,并对产生的效果性进行评价。

  一是透水铺装渗透性能的评估时间宜选在汛期前,若铺装路面上存在较大积水面积,表明透水路面可能出现堵塞。当透水路面出现频繁堵塞时,应分析堵塞物质的来源,若能消除应立即采取有关措施,清除堵塞物;若不能消除源头应增加设施的维护频次,使透水性能不受影响。二是管渠井的清理是否满足要求,管渠井的清淤应保证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在雨季时还应根据淤积物累积情况适当增加清理次数,保证设施不出现淤塞。三是绿色屋顶维护是否到位,屋顶绿化阻断了植物与大地的联系,植物生长完全靠浇灌和人工施肥来满足对水、肥的需要。同时,屋顶的气候环境也比地面恶劣得多,风大,极端温度差大,蒸发量大,空气湿度也比地面小,不利于植物生长,管理不善将会使植物生长不良。因此,绿色屋顶工程应建立一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包括浇灌、施肥、修剪和附属实施维护等内容。四是底部出流型的生物滞留设施、下凹式绿地,防渗漏设施检查是否制度化。设施渗漏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周边低洼地带积水、淌水,出水水质骤变浑浊等,设施渗漏后,是否根据漏水的位置采取不同的措施。五是植草沟断面形状的改变会影响输水能力,因此,植草沟日常养护是否保持断面形状稳定性。如植物切割过量,会加大雨水径流流速,降低污染物去除率。植草沟中植物的修剪不仅是为了美观,植物高度对雨水净化能力有影响。六是植物缓冲带内沉积物的积累、土壤压实度过大都有可能导致土壤下渗能力降低,从而形成细沟侵蚀。若缓冲带形成细沟侵蚀,应立即在其周围采取沉积控制措施,修复和稳定侵蚀区。

  三、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见建议

  (一)构建“系统化”的规划体系。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统筹引领我市海绵城市建设;修编水系、绿地系统、道路交通专项规划,保障海绵城市建设空间格局;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衔接相关专项规划,细化落实地块雨水总量控制指标、调蓄与排放空间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控制指标,并细化城市竖向控制。通过完善的海绵城市规划体系,系统构建源头减排、排水管渠、排涝除险工程体系。

  (二)形成“本地化”技术标准支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相关的技术标准,突出渗透技术的应用,适应本地土壤地质特点,构建延时调节、多功能调蓄、地表径流行泄通道等排涝除险关键工程体系,支撑老城区积水点、生态新区内涝风险综合整治;创新透水铺装抗冻融技术,使海绵城市适应沿海地区气候特点;重视设计、施工、竣工质量、效果全过程评价标准建立,让海绵城市成果更长效、更持续。

  (三)健全“一条链”制度落实机制。通过制度、技术标准建设,在规划编制、土地出让、规划选址、项目立项、设计审查、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绩效考核的每个环节,都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具体要求,落实了责任主体,实行部门协调联动,全面保障各项要求得到高效落实。

  (四)实行“多条腿走路”的筹资模式。坚持向上争、银行贷、对外引、社会融、财政挤等 “多条腿走路”的筹资原则破解资金难题,采取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实施了预算、财政评审、跟踪审计、竣工结算、绩效评价全过程监管。

  四、结语

  “海绵城市”建设是适应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工程实践,在确保城市防洪排涝的基础上,合理的利用自然雨水,缓解城市水资源短缺的压力,是解决大城市病的一种新型的、重要的环保方式,值得研究和推广应用,尤其适合于缺水干旱的城市,但我国在“海绵城市”研究上还处于起步阶段,不仅在国家层面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在群众意识上还要加大普及力度,因此要想真正建成海绵城市,实现雨水滞纳和雨水资源循环利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3/4/3/art_89388_1034485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