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审计局立足国家审计职能,强化对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分层次建立内部审计工作框架,指导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机制,推动构建了机制完整、制度完备、指导有序、工作有效的内部审计监督新格局。
一、优化机制筑基石,推动内部审计规范运行
(一)多维度建立工作保障机制。在县级层面,优化县审计局三定方案,将村居审计指导科与内审科职能合并,成立专责科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统筹指导;推动县直行业系统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合理设置专职机构,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在乡镇层面,指导各乡镇同步成立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相关科室,选配3—5名专业人员充实内审人员力量;做好人才培养,优选各类专业人才28人,建立内部审计人才库,保障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机构之间联动运行。
(二)全方位搭建内部审计指导框架。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县属企业内部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构建行业部门内部审计规范框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乡镇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乡镇内部审计有关情况责任追究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构建了统一规范、运转有效的乡镇政府内部审计工作体系。
(三)多角度提升内部审计服务水平。制发“内部审计监督指南”,将审计发现问题清单推送到行业部门,指导制定内部审计方案,开展2022年度内部审计项目47个。指导各乡镇围绕强化基层“小微权力”监督这一主题,积极探索开展专项调查、投资、信访等多种审计类型,做大乡镇内部审计监督“盘子”,2022年,组织全县开展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12个、财务收支审计项目798个,移送问题线索77个,移交移送处理村干部83人,助力基层干部队伍作风提升。
二、探索创新促协同,推动内部审计融合发展
(一)坚持问题导向,创新“交叉审计”监督模式。针对行业系统内部审计力量不足、内部审计质量不高的问题,指导主管部门抽调所属单位人员、聘请中介机构,实施交叉审计,提升审计质量。在乡镇探索审计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贯通和一体推进的新模式,强化资源共享,纪审巡审联动联合,放大纪检监察监督的权威性和审计监督的专业性,实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突出问题整改,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共同纳入党委工作重点和纪委监督重点,督促责任单位深入分析原因,完善规章制度,对整改不力、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推动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构建一体多用、一花多果的乡镇内部审计新模式。
(二)立足监督覆盖,建立“联合审计”监督模式。推动国家审计与行业系统内部审计结合,做到审计一个项目、指导一个行业、规范一个部门。如在义务教育保障经费专项审计中,由审计部门选取重点学校开展审计,其余资金量较少的学校交由教育系统开展内部审计,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同步开展,既加强了业务指导,又凝聚了监督合力。通过审计监督和内部指导,教育系统内审部门自行对全县3年来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进行审计调查,对重点学校资金管理、政策执行、内部控制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建设性、可行性的审计建议32条。
(三)聚焦小微权力,深化“乡镇内审”监督模式。立足县域工作实际,重点突出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着力将审计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相结合,推动审计融入工作大局。服务村支部书记专业化管理,把专业化书记任职村作为重点审计对象,将审计结果纳入专业化书记评价指标体系,倒逼农村支部书记规范用权。2022年,累计对全县367名专业化书记开展了任职审计,查处支部书记22名。围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加强与农村农业部门沟通配合,把审计工作融入到乡村振兴战略中,把“三资清理”作为主要审计内容之一,严肃查处套取侵占集体资金、违规出租出售集体资产、违反程序发包集体资源等突出问题。2022年以来,审计查出“三资清理”方面问题211条,规范制定整改措施151条;收回被侵占的土地资源30.31亩,清收资源、资产租赁发包费952.4万元。
三、抓实考核压责任,激发内部审计内生动力
(一)建立责任体系,层层压实内部审计责任。积极推动县直8大行业系统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指导行业部门细化分解机制制度建立责任、人员培养责任、项目开展责任、成果利用责任和整改落实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乡镇党委抓机制、建章程的主体责任;配套制定乡镇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明晰乡镇内部审计机构和相关工作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责任以及问题整改督促责任,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内部审计工作责任体系。
(二)强化督导考核,提高内部审计发展能力。强化业务督导,将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质效纳入审计项目监督范围。树立考核导向,对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随审计项目同步推进、同步调度、同步监督,对乡镇政府内部审计项目开展情况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制度。乡镇党委政府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纳入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乡镇内部审计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并就考核情况致信基层党委,明确基层党委相关工作责任和工作重点,全面促进工作开展。
(三)坚持提质培优,注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审计质量提升为抓手,推动乡镇内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定期开展内部审计专项检查、论文征集评选、审计项目评审,对内部审计工作质效进行横向评比。开展规范化内部审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注重发现培育有特色、有亮点的示范典型,总结推广务实有用、借鉴性强的审计方法模式。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3/3/28/art_89388_103441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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