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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突出内审前置地位推动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联动

发布时间:2023-04-05     来源: 山东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近期,德州市审计局在开展某公立医院经济责任审计中,创新审计组织方式,着力突出内部审计“前置”地位,建立审前告知制度,有效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一是计划提前告知。明确审计项目名称和审计内容,提前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前告知书》,建议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内容,适时调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配合审计组做好内部审计报告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资料准备工作。

  二是内审靶向发力。被审计单位按照审前告知事项,通过组织内审人员和申请审计机关业务指导双向发力方式,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共发现预算执行、采购管理、内部控制等5大类35个问题,针对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标准,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查出问题整改到位、见底清零。

   三是成果有效运用。审计组进点后对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系统评估,对认定的已整改到位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推动被审计单位更加重视内部审计工作,缓解审计机关力量不足问题,实现两方互惠双赢。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3/3/15/art_89389_103430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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