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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审计工作运行机制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22-08-31     来源: 山东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本文刊发在中国审计报6月8日5版

  □郑茂霞 耿天竹

  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提出,健全完善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复核审理、督促整改等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的审计工作运行机制。各级审计机关应着眼于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保障审计业务顺利开展为导向,创新运行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细化责任分工,加强权力制衡,提升审计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自我监督,健全完善审计权力运行内控机制

  审计监督权是公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权力运行、职责履行、宏观管理的一种监督。优化审计工作运行机制,基础在于强化审计权力运行监督控制。

  审计机关应“打铁必须自身硬”,弘扬自我革命精神,加强自我管理和制约,分析研判审计权力运行的潜在风险隐患、薄弱环节。从整体上对审计业务各环节各流程进行设计和优化,确定权力边界,明晰岗位职责,做实现场监督,扎紧制度笼子,防范和化解审计执法中的审不深、审不透、审不实、审不严以及卖“人情账”“放水”等不作为、乱作为风险,防止“灯下黑”。

  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紧紧抓住审计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敏感部位,梳理审计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查摆不同岗位、不同层级存在的风险,嵌入务实管用的制约措施,管住人、管住事、管住权。

  紧扣审计职业特点,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规范线索管理与移送、问题定性、责任追究、干预审计行为登记等工作,形成管理闭环,避免审计干部被“围猎”。强化对审计人员日常行为的管理,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内控机制和文化。

  严格工作流程,构建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

  健全完善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复核审理、督促整改等工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密切协作的体系,避免由一个部门或审计组对审计业务全过程“一竿子插到底”。

  其中,审计计划作为“牛鼻子”,应增强战略视野、体现大局意识、坚持目标导向、服务中心工作,紧盯重大政策、重点工作,突出民生项目、民生资金,瞄准重大风险、问题隐患,做到精准科学。优化项目立项机制,加强意向征集、可行性研究、立项论证、建立项目库等工作,灵活使用审批制、备案制、核准制、委派制等方式,遴选审计项目,实现审计项目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与审计资源相匹配。

  组织实施作为核心环节,应认真执行审计工作方案,编制实施方案,沿着资金流、业务流、信息流,开展现场审计,开发审计成果,严格审核取证,确保审深审透。

  复核审理作为“把关人”,运用常规审理与重点审理相结合、现场审理与报送审理相结合等方式,对现场实施环节开展监督问效。实施差异化审理,对统一组织项目,以及同类型批量化的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理,规避选择性审计、选择性报告等问题,以求实现复核、评价、审查和勘正的综合效果。

  督促整改作为审计工作“最后一公里”,既应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边审边改,立行立改,又应督促主管部门落实整改监督管理责任,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起到发现一个、解决一个、警示防范一片的作用。

  坚持依法审计,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审计工作制度创新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制度框架内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进审计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立足法治视角对审计业务各环节进行评估,从避免重复环节、缩短衔接时间、减少不必要步骤等方面入手,清除冗余流程,实现高效运作,降低沟通成本,实现审计工作机制在形式上、程序上、沟通渠道上的优化。

  明确各环节负责部门和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打破部门间的界限,建立相互协调的协作沟通机制,减少部门壁垒,消除沟通障碍,实现信息共享,使职责更加明确,程序更加规范,流程更加清晰,沟通更加顺畅。

  找准影响审计工作运行的堵点、难点,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废除一批不合时宜的制度,修订一批亟待完善的制度,建立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让各项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形成按职责分工、按流程运转、按制度办事的良好秩序。

  推进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监督力量的贯通,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商和论证,在案件移送、成果运用等方面加强联动共享,推动形成衔接有序、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实现审计工作最大化增值。

  坚持执法必严,历史地、辩证地作出审计结论,防止对重大问题的定性处理避重就轻,确保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发挥审计结论“指挥棒”作用,促进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严格落实质量分级负责制,加强全流程审计质量管控

  坚持和完善审计质量组长负责制,列出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开展审计质量标准化评价工作,让组长“负什么责、如何负责、怎么问责”更加清晰。

  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审计组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制度建设,防止组长搞“一 言堂”。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健全完善审计质量检查、审计结果公告、审计项目后评估等长效制度,实行审计质量结果通报和问题约谈制度,形成严密的自我监督体系。

  把审计成果作为审计质量管控的重要指标,把成果开发贯穿审计全过程,加强横向研究,把不同行业的问题贯通起来,跨领域、跨行业分析提炼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加强纵向研究,对持续开展的审计项目进行趋势性分析,梳理新情况新问题新苗头,及时预警反馈,提好对策建议,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

  探索审计质量管控新形态,运用新技术开展非现场审计、质量管理监督,推进审计关口前移,变制度管理为技术管理,实现从“样本数据”到“全量数据”分析转变,用信息技术增强制度刚性,压实审计组各环节责任。

  建立审理意见、结论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对审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等问题,对整改中发现的数字不准确、问题定性不正确、疑点核实结果有误等问题,对照质量分级负责制执行情况进行倒查,从源头上更好规范审计行为、控制审计质量。(作者单位 山东省审计厅)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2/6/8/art_89387_10322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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