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自治区审计厅积极探索法律顾问制度新模式,由律师事务所指派一名专职律师进驻审计厅,全程参与审计涉法事务,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审计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一是在审计监督中发挥“智囊团”作用。为审计监督提供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信息资料、提供法律意见;接受并解答与审计业务相关的法律咨询,补齐审计业务短板。驻厅律师参与法律法规条款解读、审计问题定性处理、法律法规时效性检索等业务咨询20余次,参加审计项目专题审议会并提供法律意见,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有效降低了审计风险。
二是在依法行政中发挥“审核”作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支撑作用。驻厅律师对规范性文件修改制定、重要法律合同文书、审计报告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进行事前、事中把关,有效促进了审计行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建设。
三是在普法用法中发挥“帮手”作用。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在全区审计机关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对行政许可法、民法典重点条文进行解读,针对PPP模式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拓展审计普法学法渠道,通过开展法律知识考试等方式,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和法治素养,进一步促进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有效推进审计法治化建设。(法规审理处 周翔)
2
原文链接:https://sjt.nx.gov.cn/sjzx/jgdt/202304/t20230411_402596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