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岸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并就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提高整改认识。各被审计单位要深刻认识审计整改的重要性、严肃性,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审计机关认真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在推动审计整改落地见效上精准发力。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要深入剖析原因,找准整改难点、堵点,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制定具体措施,增强审计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按期整改到位。
二是形成监督合力。要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督查、审计机关督促、被审计单位负责、各方协调配合”的审计整改联动体系作用,加大整改推进力度。持续加强审计整改专项检查指导,通过整改“回头看”、审计整改专题培训、印发操作规程等方式紧盯整改薄弱环节,提升问题整改及风险把控能力,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按照规定程序严肃追责问责,协同相关部门采取通报扣分、约谈等措施,提升审计整改质效。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要聚焦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以建立健全“审计问题清单”管控机制为重要抓手,建立审计整改问题发现、交办、整改、销号、评价闭环落实机制,加大信息化技术在审计整改中的运用,推动审计整改工作流程再造、综合集成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化、台账化,高效促进整改责任落实落地。要健全审计整改报告、销号、问责机制,推动被审计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通过规范源头治理、完善措施,堵塞管理漏洞,防止同类问题屡审屡犯,切实做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南岸区审计局谭娜、项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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