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淄博市临淄区审计局从构建全面高效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完善细化审计整改工作制度措施入手,探索构建“3+3+4”审计整改新机制,形成协同监督大格局,推动审计整改工作更实更深更有效。
“三张清单”明晰责任、健全机制,夯实“真整改”基础
1.问题清单。以被审计对象为单位,实行“一报告一清单”制度。审计组在送达审计报告的同时附送问题清单以及《临淄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认定标准》,将审计发现问题均纳入清单,问题清单直观化列明问题定性、事实以及审计建议等。
2.责任清单。整合完善与问题清单的对接机制,被审计单位根据问题清单,及时制定责任清单并报审计组,责任清单中列明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等,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实现闭环管理。
3.整改清单。审计组在督促被审计单位提交整改材料时,结合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以及实际整改情况填制整改清单,对已整改事项根据证明资料进行核实,对未整改到位事项查明原因,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启动跟踪整改、定期调度,对虚假整改、数字整改等问题报局党组批准,向有关部门提请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三督制度”跟踪检查、形成闭环,打造“强整改”利剑
1.督促制度。建立审计问题整改督促检查机制,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压实审计整改跟踪督促责任,持续加大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力度,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审计组根据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及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进度情况,在整改时限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督促被审计单位按时完成整改工作,了解被审计单位整改进度,及时指导解答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疑惑,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见行见效。
2.督办制度。整改时限届满后,被审计单位无故拖延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审计组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办函,持续跟踪督促整改,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大整改力度,做到问题整改执行到位、原因查找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3.督查制度。采取书面督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由法规科牵头,适时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促使被审计单位落实好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对审计组跟踪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促进被审计单位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切实将整改实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四个维度”同向发力、聚力融合,涵养“重整改”生态
1.区委高位推动。临淄区委审计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促进了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区委将审计整改态度不端正、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作为各相关部门单位政治能力建设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实行倒扣分制,不断提升审计监督执行力,强化了审计整改的刚性约束。
2.政府督查助力。区政府将审计机关查出的跨镇街跨部门跨行业的问题,或存在时间长、历史原因复杂、涉及利益群体多、整改难度大的重要问题整改工作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对整改不力、整改结果报告不及时、整改工作满意度测评较差、实行整改结果公告责任不到位等情形追究相应责任,提高整改结果运用层次。
3.人大监督支持。与区人大建立“调研—落实—报告”机制,加强人大监督,推动规范和改进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到位。区审计局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被审计单位,区人大常委会责成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作出说明、接受询问,做到“点名道姓”“红脸出汗”,促使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
4.巡审联动聚力。与区委巡察机构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巡审联动期间,审计组将上一轮巡察发现与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必审内容,巡察组将上一次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整改情况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并就有关情况相互反馈。加强对长期未整改到位、易发多发问题分析研究,突出抓实整改,实现“效果叠加”,综合运用监督成果,建立形成密切配合、相互协作、资源共享、结果共用的一体化联动工作格局。
“3+3+4”审计整改新机制的构建,有效解决了审计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审计整改监督体系。2022年实施的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15类49个问题,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整改到位47个,整改率达95.92%。对发现的滞拨财政资金等8个问题实现了立审立改,立审立改率达16.33%。与往年相比,屡审屡犯问题比例有了明显下降,由8.16%降至3.97%。对审计查出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贯彻落实不到位、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从体制机制上进行规范。针对公车管理使用、乡医补贴发放、教龄补贴发放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向区纪委监委移送4件、3人。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3/5/10/art_89372_10347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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