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对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作用,近期,山东省东明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东明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规则明确,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审计委员会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各级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指导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研究拟定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文件;讨论拟定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计划;研究提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次评定建议及结果运用等有关事项。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规则强调,联席会议在县委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由县审计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包括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和县地方金融监管局,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全面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效,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助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规则规定,全体会议作出决定时,应当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酝酿、集体讨论、协商确定。全体会议召开情况及研究确定的意见和决定,根据工作需要形成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签发;对于情况清楚、意见明确的一般事项,联席会议可以采用传批的形式决定。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3/6/5/art_89372_10350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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