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履行职责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资产合理有效的使用,不仅关系到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和资产的合理配置,同样也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和各项事业的正常进行。近年来,事业单位在改革推进中,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公益服务提供总量不断扩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加以关注。
一、事业单位资产运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事业单位按照职责任务、业务范围提供公益服务,财政给予不同经费保障。但具体运行过程中,部分事业单位还存在资产管理不规范、债务压力大等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一)部分单位资产未办理产权证明或未登记入账。一是房产等未按规定办理产权证。房产是大多数事业单位账面价值较大的资产,但部分事业单位因历史遗留问题、资产权属不清、无建设用地手续、未办理竣工决算等原因,房屋、土地类国有资产未及时办理产权证明或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二是部分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一些事业单位在建工程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也未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计提或补提固定资产折旧;车辆、设备、房屋、土地等固定资产已达报废停用状态或已无实物,但账面未及时核销资产。
(二)部分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投资未履行审批程序或论证不充分。部分事业单位未经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出租国有资产,获取租金收入,也有一些单位房产出租未按规定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公开交易,甚至有些事业单位出租或出借的固定资产因合同签订不规范等原因不能按期收回,从而降低国有资产配置使用效率。二是是对外投资管理不规范。对于部分事业单位来讲,对外投资是其履行职责,完成特定目标任务的一种经济活动,但实际投资过程中,尤其是一些高等院校投资设立的校办企业,因前期论证不充分,后期跟踪监管不到位等原因,部分已倒闭、无业务、停业(停产)或名存实亡,也未及时清理核销。
(三)部分单位资产运营水平有待提高。资产管理不到位,就会影响资产的收益。实际运行过程中,有的单位运营收益低,资金紧张,为避免资金链断裂,将非税收入用于单位日常经营活动,不上缴财政;有的单位资产使用率低下却依旧发生大额的运维费用,进一步加重了财政负担;部分经费自理事业单位运营能力不强,盈余持续为负数,尤其是一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科研类事业单位,研发能力不强,收入来源单一,盈利水平不高,科研奖励不能及时兑付,从而给人才引进、留用也带来一定困难。
(四)部分事业单位债务压力大,偿债能力弱。近年来,一些事业单位规模不断扩张,建设、运营支出逐步扩大,日常资金收入难以保障和支撑其业务的顺利开展,便通过其他方式筹集资金,负债规模逐步增加。如一些职业院校,因新校区建设或改扩建,资金缺口较大,为保障正常运转,只能采用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资金,从而导致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还有一些医院,兴建新院区、新办公楼,药品器械采购方面也与供应商未及时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手续,贷款、应付账款数额居高不下,甚至有些单位违规以公益性资产抵押融资;也有一些单位债务还本付息等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相关支出无经费保障,在债务余额较大、财务风险已经很高的情况下,只能依靠银行贷款或其他外部融资手段来解决资金缺口,进一步加重了债务负担。
二、事业单位资产运营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事业单位资产运营管理是一项长期而且复杂的工作,如果在思想上不重视、制度上不完善、监管上不到位,必将产生一系列问题,笔者认为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管控意识薄弱。一是管理意识薄弱。部分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主要责任人和管理者产权观念和运营理念淡薄,资产运营方面重“购”不重“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意识差,对投入运营的资产缺乏科学的管理,造成运营中的“短期化行为”。二是风险控制意识淡薄。部分事业单位领导人缺乏风险管控意识和大局意识,没有意识到债务风险会严重影响单位的长远发展,只要能在任期内筹集到资金就万事大吉,至于什么时候归还、资金从何而来就是下一任的事情了。
(二)管理制度不完善。一是管理机制不健全。2021 年,国务院印发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职责,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工作规范,为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后续开展资产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但是各单位应当根据自己的资产特性细化管理流程、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资产在运维过程中有章可循。但实际运营中,一些事业单位未建立资产管理制度,或者虽然建立了一些制度要求,却只为应付各类检查,形同虚设,影响了资产效益的发挥。二是缺少相应的考核机制。资产运营管理中出现问题最主要原因是领导缺乏重视和责任意识,而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事业单位考核只中注重工作业绩,没有将债权债务管控情况作为必要的考核事项,促使一些事业单位领导人举债搞建设、搞项目,从而导致部分事业单位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大。
(三)运营监管不到位。一是内部监管不到位。一些资产体量比较大的院校和医院,一般都设有独立的资产管理部门,但在实际工作中,均是以实物管控为主,管理人员倾向于从资产盘点的角度理解和开展工作,只要实物在或者知道实物在哪里就认为管控到位,对于资产是否违规抵押、违规出租或出借、是否产生适当的收益则不作为管控范畴,从而忽略了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性。二是外部监督缺位。财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未能正确履行资产负债监管责任,把监管重点放在了资产采购上,关注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资产是否履行了相应的采购程序、程序是否规范,而资产的管理、使用以及其他渠道筹资取得的资产并未得到有效监督管理。
三、提高事业单位资产运营管理质量的对策建议
加强事业单位资产运营管理、促进资产使用效益和效率提高,是确保事业单位能够正确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管控。
(一)强化资产管理意识 。一是转变管理观念。部分事业单位领导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存在“重钱轻物”的管理观念,对单位货币资产的管理比较重视,但是对固定资产、投资性资产则重视不够,应转变管理观念,将债权债务一并作为管控重点,并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同时,提高责任人法制意识和观念,明确管理职责权限和范围,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扼杀在萌芽里,最大限度地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发挥资产价值。二是强化风险意识。事业单位应提高责任人资产管理的风险防控意识,制定完善的风险防控制度,不断完善和优化内部控制,充分利用制度优势,及早对各类风险进行识别、排查、消除,最大限度降低资产损失,这也是提高资产管理水平的关键所在。
(二)建立完善管控制度体系。一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健全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明晰产权关系,严格规范资产的出租、出借行为,充分利用市场调节机制,实现国有资产处置的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提高资产管理使用效益。二是健全债务管理制度。按照“谁贷款、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债务管理制度,规范债务审批程序,纳入预算管理,严控债务规模,防范财务风险,债务风险较高的单位应逐步压减贷款规模,明细还款计划,制定还款方案,严防违约风险。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将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情况纳入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突出增资增效,以考促管,提升领导干部对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重视程度,对在资产管理运营方面失职失责,导致资产流失或债务风险较高的,进行追责处理,然后通过以上带下的形式,提高工作人员对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的重视程度。
(三)加强监督管控。一是建立健全资产监督体系。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进一步明晰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自身对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的职责边界,强化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各监管单位和单位内部监管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资产监督体系。对涉及资金量较大的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应严控投资成本及举债规模,对偿债困难的职业院校等事业单位,财政部门应适度从地方财力中安排预算资金,及时进行存量债务化解。二是落实审计监督责任。政府审计部门要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情况纳入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或者适时开展事业单位资产运营专项审计,通过审计监督,促进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建立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并严格落实,从而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3/6/6/art_89387_103508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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