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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

发布时间:2023-07-09     来源: 山东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笔者在开展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这项工作在基层审计机关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引以关注,加以解决。

  一、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是审计取证难。乡镇自然资源资产总量、分布、开发利用、管理及制度建设等自然资源资产的基础性资料不完善,大多数基础数据资料乡镇政府需到各主管部门申请获取,在收集基础资料方面耗时耗力。另外,自然资源审计现场勘查工作量大,现场审计时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走访调查企业和奔波于乡镇各村落,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而审计组成员较少,做到全面的取证调查十分困难。

  二是查找问题难。做好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除了要熟练掌握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外,还必须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大数据、GIS等技术手段。然而,现实中审计机关审计人员构成一般以财务专业、审计专业为主,复合型人才极少,审计人员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过程中往往由于自身知识结构的单一、综合分析评价能力的不足而力不从心,难以发现各类自然资源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责任界定难。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是一个全新领域,没有经验可供参考借鉴,此项审计拓宽了审计监督的范围和内容,自然资源相关处理处罚法律法规,其处理权属并不在审计机关,且上级对乡镇自然资源资产保护责任只体现在法律层面,没有建立具体的考核指标,自然资源污染损害等行为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长期性,可能涉及几任领导,责任界定十分困难。

  二、意见建议

  一是加大组织领导。成立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专家咨询、技术支持等相关机制和制度。联席会议由县级党委书记挂帅、人民政府一把手主持、县直相关主管单位和涉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研究制定有关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交流、通报审计开展情况及结果运用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增强协调力度。出台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措施和组织保障措施,形成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合力。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基础数据、技术标准、法规依据、专业判断,涉及到环保、国土、发改、农业、林业、水利、地矿、财政、税务、统计等众多部门,需要这些部门的协同配合。要做点这些,制度和组织保障措施缺一不可。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通过不断学习,掌握各类自然资源专业知识及法律法规,做到心中有数,解决基层审计人员力量不足和素质问题,减少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监督部门的依赖程度。另处,可以通过购买服务,引入社会专业人才和技术参与到审计工作中来,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综合分析,补齐审计人员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的短板。

  四是明确审计重点。主要根据乡镇政府法定职责,和县政府与乡镇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及自然资源资产主管部门赋予乡镇的其他管理职责,梳理明晰乡镇政府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重点解决责任界定难的问题。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3/6/20/art_89387_103520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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