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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率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南平市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07-09     来源: 福建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近日,南平市在全省率先以审计委员会的名义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南平市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解决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践中存在的评价标准不一,难以量化考评等问题,南平市在“五围绕五突出”“六大体系”等一批生态审计成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立足南平自然资源禀赋,围绕“护绿、扩绿、转绿”,聚焦乡镇短板弱项、领导权力运行、国家公园特色等方面,形成针对性足、操作性强、适用性广的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乡镇的职能和数据来源,评价指标体系由约束性指标、监管及法律执行、资金项目管理绩效、奖惩4个方面组成,共设置了10类具体指标。第一个方面,着眼目标导向。重点考核约束性指标、资源环境目标任务考核指标、“环带”特色指标3类指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森林覆盖率等14项考评内容。第二个方面,着眼问题导向。重点考核河长制、林长制等生态文明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监管责任履行和资源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等3类指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企业取用水监管等考评内容。第三个方面,着眼绩效导向。重点考核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建设效益性2类指标情况,主要包括旧村复垦等考评内容。第四个方面,着眼奖惩导向。实行资源环境奖惩激励情况评价,重点考核特色创新及指标改善、特定负面事项强制评价2类指标情况。

  评价指标体系评分采取百分制,分“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个等次,能够精准为乡镇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情况亮明“分数”,评价结果及审计整改情况将作为乡镇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和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切实促进乡镇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制度成果运用于审计实践,更好守护南平生态底色。(南平市审计局朱从安、尹仁彬供稿)


原文链接:http://sjt.fujian.gov.cn/zwgk/gzdt/npdt/202306/t20230630_61963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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