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2月22日,天目新闻客户端刊发了《近三年给浙江增收节支400亿元 新修订的<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3月1日起施行》一文,现予以转发。
近三年给浙江增收节支400亿元 新修订的《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3月1日起施行
3月1日起,新修订的《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
内审是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是对单位内部资金、资源、资产和内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实施审计监督、评价、建议和督促审计整改的活动。目前浙江全省已有内审机构5千多个,内审人员2万余人。
2月22日,浙江召开《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新闻发布会。会上,浙江省审计厅、司法厅等相关负责人介绍了相关情况。
浙江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毛子荣透露,近三年,浙江全省内审机构共完成内审项目15万个,促进增收节支400多亿元,提出审计意见建议被采纳17万件。
新修订的《规定》共7章47条,主要对内审的管理体制、机构职责、人员配置、程序、整改和结果运用、业务指导和监督、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全面规定。
新修订的《规定》最大亮点具体体现在“四个首次”上:首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将内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法治政府等相关考核评价体系,支持保障内审机构、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工作;首次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内审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研究部署各项内审工作;首次把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纳入内审机构职责;首次要求国企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总审计师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内审工作,切实保障内审机构高效运行、内审发现问题全面整改落实。
原文链接:http://sjt.zj.gov.cn/art/2022/2/24/art_1320653_589001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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