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丘市审计局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持续抓好审计整改工作。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出台《安丘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办法》《关于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督查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实施意见(试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等文件,建立约谈问责、整改督查、审计结果运用等机制,为规范审计整改工作、提高审计整改效能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优化整改流程。将审计整改作为审计工作重要环节,坚持审计整改精细化管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三种方式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标准及整改时限,实行“整改一个、核实一个、销号一个”的动态管理机制,每月一调度,每季度一督查,切实做到真改严销,提高整改成效。
三是加强纪审联动。建立纪审高效配合抓整改的新格局,每年从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抽调人员,对以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人员及时追责问责。去年以来,市纪委监委主动约谈6个整改不力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提醒谈话,1名党员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督促被审计单位上缴财政资金3.06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56亿元,减少财政拨款619.05万元。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3/7/11/art_89372_10354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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