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2022年下半年,镇江市审计局在“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部分城乡社区存在居家养老服务未实现全覆盖,失能老人基本护理需求得不到保障,居家养老上门护理服务监管不严等问题。对此,该局结合延伸审计和调研的实际情况,向镇江市医疗保障局报送了《关于建设养老服务重点对象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审计建议》,建议市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民政、卫健等部门,建立健全组织构架,参照省内其他城市做法,探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镇江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审计提出的建议,一方面及时会同财政、民政、卫健、残联等相关部门,成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协同推进,另一方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草拟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上报市政府审议。经市政府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了该《意见》。
《意见》指出,建立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重点满足养老服务重点对象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落实监管主体责任,细化监督内容,建立绩效评价、考核激励、风险防范机制,优化管理服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赵小芹)
原文链接:http://jssjt.jiangsu.gov.cn/art/2023/7/19/art_1104_109509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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