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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审手记 | 以研促审 助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8-06     来源: 山东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相关背景:山东省安丘市审计局2021年组织实施的市属国有企业发展质量状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荣获2022年全国审计机关(县级)优秀审计项目二等奖、山东省优秀审计项目一等奖,在潍坊市实现了国优项目零突破。该项目以企业资产质量好坏、债务风险高低、经营绩效优劣、国资国企改革政策落实为切入点,揭示问题53个,涉及资金25.08亿元,上缴财政收入2.28亿元,审计专报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16篇次,移送案件线索4起,13人受收到市纪委、监委处分,推动出台制度35项。

  2021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关键之年,我们安丘市审计局对全市10个国有企业开展了全市市属国有企业发展质量状况专项审计调查。在该项目中,我们将研究型审计贯穿项目始终,通过揭示影响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提出对策建议,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和动力。

  首先我们以研究型思路制定项目计划。坚持审计项目立项“多看、多走、多思”的原则,在研学上级政策的同时研判地方需求、研服企业发展。成立调查小组,到市国资局及部分国有企业走访调查,并发放调查问卷,通过调查研究发现,近几年,安丘市委、市政府整合原有国企及部分市属事业单位改组成立了八大集团公司,因治理结构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等原因,造成个别国有企业经营和债务风险较大;同时,全市的国有企业基本上都涉及民生政策,这些民生事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不仅受市政府关注,同时也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在这种形势下,审计计划一提出就得到了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多次在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会议上做出了强调,要求相关企业配合审计,相关部门给予支持。

  其次,我们以研究型组织方式实施项目审计。一是实施“一体化”审计模式。为解决基层审计机关人员缺、经验少、任务重的问题,我们建立同步指挥调度机制,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大审计组”,下设四个审计小组,对10个企业“统一召开进点会、统一审计实施方案、统一业务培训、统一问题定性”。项目实施前,积极沟通省厅与潍坊市局及主管部门,搜集与国有企业相关的法规政策100余条,先由主审吃透政策后,再通过“审计大讲堂”等方式为审计组成员讲解。实施过程中,各审计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梳理重点,疏通堵点,破解难点。二是量体裁衣,精心编制实施方案。在编制实施方案时突破对国企审计传统的财务合规性审计模式,将市委、市政府关注的企业资产安全、债务风险等情况列为审计重点事项;同时根据国有企业涉及民生政策及承担城市建设较多的情况,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落实民生政策以及市政府决策情况。同时,各审计小组根据各企业的行业特点和社会责任承担情况,对标实施方案要求,为各国有企业制定“一对一”小组方案,例如对青云城投集团的审计,针对该企业固定资产体量大、工程建设项目多等企业特点,将企业资产购置程序、工程投资预决算管理控制等环节作为审计重点,确保既能理清思路、找准方向,又能凸显企业特色、捏准企业“七寸”。三是试点审计“麻雀解剖”。为提升审计效率,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抽取资产总量较大、经营风险较高的青云城投集团进行试审。试审过程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改进审计思路,调整审计策略,确定审计突破方向。以此为基础,我们编制了涵盖审计事项、审计思路、法规依据等内容的操作指引,配套设计了企业资产情况等20多张配套表格下发各审计小组,为全面铺开审计创造条件。四是推动部门联动机制。为提高审计效能,深化成果运用,我们邀请市国资局、市纪委的同志参加审计进点会和审计整改会,参与重大事项研判和审计报告意见反馈,在工作会商、信息共享、监督工作联动等方面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

  再次,我们以研究型审理提升项目质量。一是关口前移提高审理效率。一方面为提升审理效率和质量,要求审理人员提前介入审计现场,跟进审计项目开展审理,同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和重要事项的查证过程,实现审理与审计实时对接。另一方面,我们实行一企业一审理的办法,将法规审理前移到审计组征求意见之前,有效化解以往征求意见之后才发现的定性不准、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等审计风险。二是设置兼职审理员,实行集中交叉审理。以解决审理力量不足为切入点,创新了集中交叉审理制度,在项目组内部设置兼职审理员,不仅提升了审计项目质量和审理效率,同时也进一步促进审计人员换位思考。

  最后,我们以研究型思维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一是分类施策加强问题整改。对审计发现的容易整改和急需整改的问题,指导被审计单位“立行立改”;对审计发现的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重大问题,及时形成审计专报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督察室顶格督办。二是建立审计对账销号机制,采用“问题整改—被审计单位提供整改证明—审计机关审核—问题销号”模式,做到真改严销。三是实施“纪审整改联动”机制,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对审计整改发现的问题实施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重点关注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整改结果不实以及拖延整改、应付整改等问题,对整改不力的企业由市纪委进行约谈。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3/8/2/art_89372_103561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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