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优化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营商环境的优劣决定着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在当前区域竞争进入“抢先机”“拼环境”“拼服务”的大背景下,各地政府均将优化营商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纷纷亮出“服务品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营造地方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政府各部门的应尽职责,审计部门不能置身事外。投资审计作为国家审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规范投资建设秩序、服务招商项目落地均是投资审计的主责主业,而且在建筑产业链上,投资审计直面众多市场主体,更有条件立足工作职能,发挥审计监督优势,聚焦困扰市场主体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紧扣“放管服”改革,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近年来,中央和省、市陆续出台了激发市场活力稳住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作为投资审计专职部门,必须牢牢把握“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充分发挥独立性强、触角广泛、反应迅速的优势,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立足主责主业,发挥审计“把脉问诊”作用,在促进稳增长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等方面展现审计担当作为。
(一)聚焦优化政策环境。一方面,强化政策落实作为投资审计着重点,审计项目全部嵌入实施优化营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聚焦“放管服”等政策落实,科学谋划审计重点、组织方式、目标任务,着力揭示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另一方面,强化审计整改为落脚点,持续跟进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扎实做好研究型审计,研判投资审计发现共性问题成因,注重从制度层面分析原因,深化审计成果运用,监督政策兑现落地。
(二)聚焦优化服务环境。注重揭示项目审批环节存在的未及时受理、特别程序超时等问题,推动相关部门有效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促进项目审批周期进一步缩短,助力各类项目加速落地;对照当地营商环境优化和数据资源体系建设目标,审查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情况,揭示明通暗阻、模块不衔接等问题,促进系统联通和资源共享,消除“信息孤岛”“数据烟囱”。
(三)聚焦优化法治环境。针对围串标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扰乱公共资源交易秩序的突出问题,运用电子标书身份特征信息比对、清单报价一致性比对、区域性协作投标行为分析等大数据审计方法,加大围串标案件线索查出和移送力度,并积极跟进主管部门处理处罚,促进公共投资交易规范管理,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法治环境。
二、围绕项目全链条管理,助力惠企政策落实
优化营商环境要作为重点内容贯穿投资审计工作全过程,沿着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建设管理、造价管理、基建财务、竣工决算等全链条各环节,才能真正发挥审计作用,促进维护公开公正公平的建筑市场环境,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激发市场主体信心与活力。
(一)招投标环节。重点关注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是否完全消除;招标人是否违规设定招标文件审查等前置审批或审核环节、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违规收取投标保证金;是否存在以战略合作、招商引资等理由搞“明招暗定”“先建后招”的虚假招标;是否存在通过集体决策等方式将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转为采用谈判、询比、竞价或者直接采购等非招标方式等,促进加快招投标改革,保障各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
(二)合同签订环节。重点关注项目合同订立、履行及变更情况,重点审查是否存在先施工后签合同,合同内容条款是否对投标结果形成实质性变更,是否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工程合同是否存在“阴阳合同”“霸王条款”“垫资条款”,风险条款是否合理、权利义务约定是否对等;合同约定进度款支付比例、工程质保金比例等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助力营造工程建设领域公平市场环境。
(三)工程款支付环节。重点关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是否存在建设单位以未经审计机关审计、财政部门评审为由拖延支付或拒付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是否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涉企保证金是否及时清退等,促进建设单位履责,加快工程款支付进度,及时办理工程结算,保障建筑企业合法权益。
三、深化作风能力建设,提高审计服务效能
“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投资审计经常与各类市场主体面对面,审计监督也是当地服务环境的一部分,只有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方能彰显审计铁军风范。
(一)着眼提高服务本领。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支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同步学习、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落实、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同步提升,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加强“放管服”政策措施收集梳理,建立健全投资建设领域政策库、法规库、方法库,做到审计有的放矢、执法有理有据,处理宽严适度。加强“一盘棋”意识,上级审计机关加强对区市审计机关培训和指导,深入推进投资审计转型,充分发挥监督合力,提升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能级。
(二)着眼强化宗旨意识。聚焦企业和群众所需所盼,进一步强化投资审计宗旨意识、服务意识,主动把企业群众的“需求清单”,转化为审计部门的“责任清单”。在“立项调研”上重论证,关注是否存在对同一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开展多轮政府审计或监督,避免加重企业负担;在“事要解决”上下功夫,针对投资审计常见工程结算争议问题,坚持依法审计、客观公正、以理服人,主动化解矛盾;在“清正廉洁”上做表率,工作中守牢底线边界,强化纪律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做到“亲”有尺度、“清”有规范,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三)着眼提高工作效能。践行“严、真、细、实、快”工作要求,严格审计项目限时管理,缩短现场实施时间,减少对被审计单位正常经营活动干扰。特别是对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合同约定以政府审计结果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同时又纳入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建设项目,统筹安排好审计时间,及时出具审计结果,为双方提供结算和工程款支付依据参考。争做惠企政策的宣传员、督导员,帮助企业能够主动对接相关部门争取到政策红利,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3/8/24/art_89388_10358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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