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陵县委巡察办和县审计局联合制定《兰陵县巡审联动暂行办法》,扎实推进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系统集成、高质高效,提升巡审联动工作成效。
一是强化项目互通,实现跨部门沟通对接。强化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年度巡察项目计划互通研究。《办法》提出从立项上做好联动谋划,保障审计与巡察监督对象有机融合,县审计局充分征求县委巡察办意见建议,商定将权力集中、资源密集、资金富集的单位作为巡审联动对象;建立审计人员常态化参与巡察工作机制,将一线审计干部充实到县委巡察人才库,助力审计干部业务能力提升。
二是强化巡审资源共享机制,着力提升审巡联合实效。根据联动计划,组建巡审联动队伍,实行“联合编组”,统一动员、统一进驻、统一实施。审计期间,相互借力借势,实现信息成果共享。对未纳入巡审联动计划的单位,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县审计局充分利用巡察资源,认真研判被审计单位巡察报告,初步列出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问题清单和监管薄弱点,带着问题“查”,带着重点“审”,使审计工作精准出击、有的放矢。
三是强化巡审成果运用,实现巡察审计“双检”质效提升。《办法》提出要围绕审计成果程序、方式和效能,对查出的问题根据职责范围写入审计报告和巡察报告。围绕发现的重点问题联合形成专题报告,注重强化巡察“政治体检”和审计“经济体检”联动协作成果运用,为县委决策提供参考 。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3/9/8/art_89372_103599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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