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扬州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关于加强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完善扬州市土地市场交易规则,健全服务监管体系,促进土地要素顺畅流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2年,扬州市审计局在扬州市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虽然政策规定土地盘活可以采用多种方式,但实际执行中,由于土地二级市场存在交易规则不健全、交易信息不对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限制多等原因,各开发园区主要依靠“协商收回”方式将土地收回后重新挂牌上市,企业通过市场化手段在二级市场自主交易促进土地要素流通的案例很少。扬州市审计局将相关问题及建议以审计专报形式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映。
扬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上述意见。意见明确,要完善转让政策、健全出租制度、规范抵押机制、健全市场体系。依托新政策,可以通过预登记转让、分割转让等方式促进存量土地市场化盘活,对开发投资未达25%的项目用地,涉及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可先签订转让合同,办理预告登记,待开发投资总额达到法定要求时,再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曾金鸾)
原文链接:http://jssjt.jiangsu.gov.cn/art/2023/9/12/art_1104_11011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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