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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审计整改 山东出台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10-14     来源: 山东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山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增强政府预算调控能力。

  山东省审计厅在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中,重点关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行性和日常监管的有效性,审查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反映揭示了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精准,预算编制范围不完整,收益征收不及时等问题,提出了结合往年收入变化,科学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充分考虑企业当年经营情况,认真复核企业国资收益申报表;加大清缴力度,保证国资收益及时、足额入库等有关建议。山东省财政厅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制发《关于编制2024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通知》,组织国资预算单位对所属企业名单进行梳理更新,确保全部纳入预算编制范围,做到应编尽编,提高国资预算编制完整性;压实国资预算单位审核监管责任,要求加强企业收入编制情况、金额与上一年实缴情况对比审核,增强国资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

  为建立长效机制,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管理办法》,就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管理职责、收支范围、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绩效管理、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管理办法》提出,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坚持全面覆盖、独立完整、收支平衡、讲求绩效原则,由省财政厅、国资预算单位和国资预算企业各司其职、共同负责,从源头上压实国资预算单位的编制管理责任,切实增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在预算执行方面,要求国资预算企业应将按规定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同时,《管理办法》规定实施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将预算绩效管理结果作为加强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重要依据。明确省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依法对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财会监督和审计监督。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3/9/27/art_89369_103619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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