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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23-11-05     来源: 山东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为了贯通各类监督,增强监督合力,各地都进行了有益探索。从试行情况看,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之间的贯通协同还处于探索阶段,互相之间的配合协作还不够协调灵活,贯通协同机制运行还不够流畅,与人大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之间的贯通协同尚未开展,没有起到应有的联合监督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未建立完善的贯通协同机制

  地方各级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未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统一领导机制未建立,协调配合制度及具体实施办法不完善,互相之间的配合协作仅限于偶然性、临时性、尝试性的某项具体工作,监督力量没有做到真正的融合。有限的巡审联动或纪监审联动行动,也是生硬地组合在一块,在信息沟通、工作联通、成果融通方面做的不到位,在问题发现、移送办理、整改落实、成果运用等各环节配合不够顺畅,计划性、目的性和协调性差,监督力量融合深度不够,没有最大程度地发挥联合监督成效。

  (二)贯通联合方法不灵活

  日常监督中,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部分职责重叠,监督检查范围交叉、重合,同时又存在监管盲区和漏洞。根据对部分巡审联动、纪监审联动项目调研分析,大多属于上级临时安排或者部门之间自行尝试开展的“偶然”性项目,互相之间的配合协作都较生硬,运行不够流畅。具体工作中,各方都是根据自己熟悉的“套路”开展工作,互相之间缺少沟通和协作,没有发挥彼此的业务专长和职业优势,存在监督盲点或重复检查的地方,缺少统一的谋划统筹,没有发挥监督的叠加效应,影响了联合监督效果。对于与人大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缺乏有益的尝试。

  (三)未建立成果共享机制,影响了贯通联合效果

  各种监督之间未建立成果共享机制,大都处于“单打独斗”状态。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未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对审计移送案件线索重视程度不够,查办速度慢,结果反馈不及时;审计机关未将与审计内容有关的纪检监察和巡视巡察关注的经济监督重点、案件查办等情况作为重点审计事项,未对审计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移交或移交的案件线索质量不高,成案率低。审计机关未与人大监督、党政督查、民主监督等联合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查活动。日常工作中,彼此之间缺少协作配合机制,资源统筹力度不够,信息和成果互联互通少,影响了监督成果转化运用,影响了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和社会治理的效果。

  三、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方式和路径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一场自我革命,必须探索出一条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革命的有效路径。”新形势下,如何实现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形成科学管用的防错纠错机制,充分发挥联合监督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和国家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联合监督体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充分发挥地方各级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作用

  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立审计委员会,是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重大举措,目的是增强审计监督的权威性、震慑力和执行力,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地方各级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均由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担任,为构建地方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其他各类监督形成合力,就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做好地方监督体系的顶层设计,完善相关的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探索建立审计委员会主导的相互配合协调机制,推动联合监督制度化、规范化。

  (二)将贯通协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由各级审计委员会建立贯通协同工作领导机制,制定相关制度办法及操作规范。从组织领导,到项目计划制定、项目运作、结果运用、问题整改,科学制定完整的工作流程,合理确定联合监督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彼此的专业优势,推动监督向纵深发展。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协同合作培训和试验,增强彼此之间的配合协作意识,加深各类监督对彼此之间的工作程序和方式方法的理解和熟悉,转变监督观念,增强发现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三)建立成果共享机制,提升联合治理效能

  由各级审计委员会统筹协调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其他各类监督部门,以审计委员会名义建立完善联合督查督办和成果共享制度,发挥各类监督合力。对日常工作成果互联互通,联合督促检查,将各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对检查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分析研究背后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制度性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提升联合监督治理效能。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3/10/23/art_89387_103626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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