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农村生态环境和村民生活质量。笔者在审计中发现,部分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在规划论证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改进完善。
主要问题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调研不充分,规划设计不科学。部分地区未考虑农村污水水质、水量的地区性差异,盲目照搬城市“铺设管网﹢污水站处理”方式;确定污水站处理规模时简单采用国家指导数据,导致设计处理水量普遍高于实际。二是管理不到位,建设质量控制不严格。审计发现,部分地区相关部门未严格落实法人主体责任,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监理单位履行职责不到位。由于农村污水治理涉及范围较广,建设管理人员力量往往跟不上,管理失位导致施工粗放,部分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出现施工质量问题。三是体制不顺畅,运维管护不到位。部分地区“重建设、轻管理”现象仍突出,运维监管缺乏标准规范指引,加之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数量大、分布散,标准化与自动化程度低,影响了设施日常管护。村镇、村民缺乏环保意识,运维管护落实不到实际行动上。四是资金缺口大,正常运营难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分布散、数量多、规模小、施工情况复杂,建设期需投入大量资金,而资金来源基本依赖上级专项资金,渠道较单一。此外,现阶段投资回报机制不成熟,收益来源缺乏保障,加剧了运营资金压力。
对此,笔者提出四点建议。一是项目立项、设计阶段做好统筹规划、充分调研,应考虑农村人口变化趋势、日常用水习惯等因素,避免设计脱离实际。二是加强工程建设程序管理,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内控制度要求,规范建设手续办理。加强项目管理人员能力建设,发挥监管主体责任,督促参建单位履职尽责,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三是优化运维机制,在政府为主、市场化运营基础上,采取合理的管护管理模式,建立智能化监管平台,提高管理效率。健全项目运行绩效评价监督机制,通过问责、激励等方式,促进完工项目持续发挥效益。同时,加大水资源保护、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引导村民增强环保意识,降低污水排放量。四是加强资金扶持,保证项目效益。住建、环保、农业、水利等部门应通力合作,根据各自专业渠道争取补助资金,建立多元化农村污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制度,拓宽资金渠道,缓解资金压力。
原文链接:http://audit.shandong.gov.cn/art/2023/11/8/art_89387_103645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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