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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审计建议 南通市海门区出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11-26     来源: 江苏省审计厅     作者:佚名    

  近日,南通市海门区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出台海门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加强全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优化监管体制建设,营造良好居住环境。

  

  2023年4月,海门区审计局在实施全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中,重点关注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申请使用、续交管理等事项。针对发现的住宅维修资金交存标准长期未调整、交存对象范围不完善、资金续筹方案不明确、维修资金业务管理系统功能不完善等问题,区审计局向区政府报送了审计专报,建议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海门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研究出台了上述细则。一是建立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对象范围及标准,如在维修资金收取范围中增加了地下空间(地下室、半地下室、车位、车库等),并对各对象的交存标准根据当前该区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的造价进行调整;二是规范资金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涵盖交存、使用、查询等内容的维修资金监管系统,实现信息互通,公开透明,提高资金管理效率。明晰维修资金续筹方案和标准、增值保值方式选择、增值分配方案等,切实保障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三是优化申请使用流程。简化申请材料,缩短审核时限,同时建立紧急维修事项清单,符合清单内容的,可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维修工程项目从招投标、施工进度及质量核查、第三方审计全流程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陈强)


原文链接:http://jssjt.jiangsu.gov.cn/art/2023/11/22/art_1104_110769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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