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徐州市审计局将研究型审计深入到审前、审中、审后各个阶段,坚持“三个结合”,扎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进一步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质增效。
计划引领与深入调研相结合。根据市委组织部提供的市管主要领导干部名单,深入研究各单位近年来审计监督情况,重点关注掌握较多公共资源、职权较为集中的重点单位、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坚持“党政同审”“同责同审”原则,科学安排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扎实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审前调查阶段,深入学习调研,充分做好审前准备。通过查阅文献、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挖掘行业特点、收集相关政策法规、研究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学习《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立足“经济监督”,确定审计目标、把握审计重点、明确责任分工,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
合力监督与协作研究相结合。积极探索合力监督新模式,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动机制,创新采取“组纪审联动进点”模式,就配合审计工作对相关单位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在审计过程中提供有关监督检查情况资料支持审计工作,推动被审计单位正确认识和对待审计监督,配合审计工作开展,目前已有8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开展联动进点工作。现场审计过程中,注重从“制度”“资金”“政策”三个方向延伸,通过科学分组、统筹合理、安排分工、定期召开周例会等方式强化沟通协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集思广益,查漏补缺,深入挖掘被审计单位存在的机制问题,找准审计着力点,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审计质量。
成果共享与制度保障相结合。建立成果共用、信息共享机制,将审计结果报告及时报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推动将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确保经济责任审计作用发挥和目标实现。健全审计结果情况交流、会商研判机制,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在去年出台《市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审计整改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工作的通知》,推动被审计单位直面问题、积极整改、对账销号,强化与被审计单位的意见交流,推进审计整改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效能。(吴克让 李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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