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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审计厅印发深化全区审计整改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3-12-02     来源: 宁夏审计厅     作者:佚名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审计厅认真履行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印发《深化全区审计整改工作指导意见》,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

  一是强化履职担当,不断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政治站位。意见明确,各市、县(区)审计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系统性、链条式推进全区审计整改工作,多点发力推动审计监督成效不断提升,逐步建立全区审计整改“一盘棋”工作格局,以审计整改推动打造“如雷贯耳”的经济监督成效。

  二是抓好“三个坚持”,牢牢把握审计整改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审计整改全口径全周期管理,对各类审计结果性文书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全口径纳入审计整改范围,实行建账、督办、销号全周期管理。坚持审计整改与揭示问题一体推进,前移审计整改研究节点,在审计项目前期准备、中期实施、后期跟踪各环节周密谋划、全面衔接、闭环管理。坚持压紧压实审计整改“三个责任”,切实以高质量的审计整改推动工作落实、政策落地,实现“整改一个,规范一域”的良好示范效应。

  三是强化“四个要”,持续加强审计精准化和标准化建设。意见围绕问题定性要准确,整改意见要务实,整改分类要合理,义务告知要到位“四个要”,建立起审计“上半篇”文章与整改“下半篇”文章的有效衔接。特别强调对上级审计机关采取“上审下”方式开展的各类审计项目,形成的相关问题清单送达被审计单位的同时,还应抄送属地市、县(区)审计机关,纳入分级台账管理,督促问题整改;在出具综合审计报告时,应向主管部门出具审计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履行审计整改监督管理责任。

  四是做实“八项措施”,全面落实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意见要求各市、县(区)审计局围绕规范审计整改台账管理、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提升审计整改质量、构建整改总体格局、强化重点督查督办、适时开展专项审计、强化整改研究研判、深化整改结果运用八项措施推动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同时明确,要强化整改研究研判,探索建立规范、合理、可操作、标准统一的行业领域审计整改标准,对立行立改和分阶段整改问题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持续整改问题未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的,按程序出具《关于进一步督促未整改到位问题落实整改责任的通知》,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加快落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深化整改结果运用,加强与本级人大常委会、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部门的贯通协同,推动形成整改合力,切实把审计成果用起来、用到位。

  五是畅通四项保障,不断促进审计整改工作能力提升。加强审计整改组织保障,设立审计整改专门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强化审计整改工作,将审计整改质量、完成率和整改工作规范性等纳入本单位效能考核,倒逼审计质量提升。加强审计整改信息化建设,探索构建全区统一的问题清单、台账管理、结果汇总、对账销号、报告分析等“一网通办”的审计整改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审计整改档案管理,关键证据应建立电子档案,留存备查。强化审计整改合作意识,逐步建立起日常整改信息推送、属地督促整改,省、市、县“三级贯通”的工作机制。同时强调,各审计机关应适时提请本级审计委员会、党委、政府研究审计整改事项,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将相关情况向自治区审计办、审计厅报告,对各地审计整改中的各类创新举措、有益经验以专报、信息等方式报送审计厅总结推广,逐步形成自治区、市、县(区)审计整改工作“一盘棋”的良好局面。(综合督查处 周婷)


原文链接:https://sjt.nx.gov.cn/sjzx/jgdt/202311/t20231127_4363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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